沧州公安做了这件事,得到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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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要求,根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向非法小广告宣战”行动中,市区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9000余人次,共发现、制止散发小广告的人员347人次,收缴小广告32640张,处理城管委移交的涉及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赌的电话号码142个;侦办刑事案件1起,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件37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案件2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6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行政拘留1人,罚款8人,其他治安处罚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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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专门向市公安局发来表扬信,对公安机关在全市“向非法小广告宣战”行动中取得的成绩、作出的贡献提出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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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城办发来《表扬信》

《表扬信》中指出,自我市全面启动“向非法小广告宣战”行动以来,市公安局作为成员单位,对非法小广告涉嫌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进一步净化了城市环境,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鉴于市公安局作出的贡献,特向贵单位参战人员提出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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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安向“小广告”宣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沧州市小广告治理常态化实施意见》,根据市局总体安排,新华、运河、开发区、高新区、沧县公安局和市局治安、巡警、交警等相关警种部门,全面铺开小广告先期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中,公安机关重点对市区主要道路上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对可能组织、印制非法小广告的场所、窝点进行深入排查;对小广告中涉及的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涉赌等违法线索进行搜集、汇总,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对携带涉嫌刷写、喷涂非法广告工具的人员进行甄别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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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居住证4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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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 流管、治安支队发现一条伪造居住证等证件的线索,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查明悦港城附近一家复印店有重大嫌疑。民警对复印店进行查处,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经讯问,4人对参与制作假居住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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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蜂”拦车发广告5人被处罚

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了一个名为“小蜜蜂叉车”的微信群。经核实,“叉车”即拦截车辆散发小广告,部分人员在明珠商贸城附近活动。

该局立即派出警力,在明珠商贸城等三处路口成功抓获正在拦车发放小广告的违法人员丁某、孙某、朱某,后连夜将其上线刘某军和刘某成在小王庄镇附近的平房内抓获。

经审讯,违法人员刘某军于2017年3月起接受散发小广告的业务,并招募小蜜蜂成员,建立了“小蜜蜂叉车”微信群。他根据市区各路口车流量情况,安排专人拦截车辆,散发房产、饭店、中介等纸质印刷广告。刘某成、孙某、丁某、朱某等人均为其团伙成员,分别在明珠商贸城路口、新疆大道路口、北高速口等地非法拦截车辆,散发小广告。

目前,刘某军已被行政拘留,其余成员被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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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下午,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向非法小广告宣战”誓师大会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隆重举行。出重拳、严举措,沧州市彻底清理整顿“城市牛皮癣”。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惩,最高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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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市区刻画或喷涂非法小广告,违者责令清除,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已非法散发、张贴、刻画、喷涂非法小广告的单位或个人,自8月16日起,三日内自行整改清除,逾期不整改清除的,有关部门按程序对非法小广告上公布的电话实施停机处理。

四、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应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五、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指定的广告张贴栏内规范张贴,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广告、信息。

六、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张贴、刻画、喷涂的非法小广告者予以制止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沧州市城管局:12319

沧州市公安局:110 2170811

沧州市文广新局:2097800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80412

沧州市卫计委:2160671

新华区城市管理局:3155110

运河区城市管理局:2050110

志愿者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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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非法小广告宣战”专项行动中,沧州市公安局志愿服务队,来到网格化对接社区——朝阳南社区,开展清理小广告志愿活动。志愿服务队先后深入社区10余次,发动志愿者300余人次,彻底清除整顿了小区内的非法小广告,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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