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检察室”称号

德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检察室”称号

德安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检察室”称号

近日,德安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检察室”荣誉称号。

据悉,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派驻检察室工作,切实落实最高检各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高标准建设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面坚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先进的监控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实现了与县看守所监管信息共享和高清监控联网,有效地规范了看守所的执法行为,维护了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管秩序。

另一方面切实强化监督职能,坚持维护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和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的监所检察工作理念, 加大日常监督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各类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地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管场所办案安全和办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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