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後,他爲何選擇逃逸?

光天化日

小車司機肇事後逃逸

以為逃到井岡山

就追不到啦?

這不就是那句成語-

掩耳盜鈴

肇事後,他為何選擇逃逸?

青原交警9小時破獲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01

8月16日13時20分許,一輛贛DG258X小車在文天祥大道北路與正氣路交叉口(吉安火車站出站口)與尹女士駕駛的一輛電動車相撞,事故導致電動車後座上一名10歲男孩腳部受傷(後檢查為骨折)。在事故現場小車司機意欲與尹女士協商解決此事故,因此尹女士未報警,而小車司機卻在尹女士不注意時選擇了駕車逃逸。

肇事後,他為何選擇逃逸?

受傷男孩

02

正在尹女士站在路中間焦急無措時,青原交警事故中隊副中隊長李亮與同事張金強出警回程途中駕車路過,見狀便下車詢問,得知情況後,立即聯繫醫院收治受傷男孩,並對此事故進行詳細詢問調查。

由於尹女士只記得車輛顏色為白色而未記住車輛號牌,給調查工作帶來一定難度,民警立即調取該路口天網監控及紅綠燈電子警察設備記錄,開展信息比對、排查,由於該路口是吉安市繁華路段,車輛通行流量較大,相似記錄較多,民警經過3個多小時詳細比對,終於在下午17時鎖定肇事嫌疑車輛。民警立即與車主陳某夫取得聯繫,卻發現陳某夫事發後逃去了井岡山,且不願前來配合調查。李亮將查獲的車輛信息、取得的相關證據及法律後果嚴正告之,要求嫌疑人立即前來青原交警大隊配合事故調查。當晚22時40分,肇事嫌疑人陳某夫及肇事車輛歸案。

肇事後,他為何選擇逃逸?

當晚,肇事嫌疑人及肇事車輛歸案

經民警詢問,陳某夫對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他稱,由於小車7月份保險到期未再續保,撞了人後,他害怕賠償金額太大,所以選擇了逃逸。可沒想到才幾個小時,就被交警查獲了,他對自己的逃逸行為懊悔不己。

肇事後,他為何選擇逃逸?

傷者父親送來錦旗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陳某夫不但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還要因肇事逃逸行為受到相應處罰。

青原交警提示:發生交通事故後,請第一時間報警,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2救治。車輛應及時年檢、辦理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切勿僥倖逃逸,因為法網恢恢,逃無可逃,逃逸只能換來更嚴厲的法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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