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的房子,女朋友要求结婚加名字,这合理吗?

故里归长安743


首先要说明一点就是,你女朋友的要求不论从法律还是道义方面讲都是不合理的。

1,你父母买的房,而且还是你父母还贷,她凭什么有权利说要加她的名字呢?

2,你提出了其他几个方案,其实那几个方案是最合理的。双方共同房贷,最后即使分手了,那么谁也吃亏不了。而且这样做,女方其实也更有底气,如果聪明一点的女的基本会这样做因为,她会想,假如你们以后吵架了,你叫她滚,她跟你吵架都没底气,如果这房子她出了一般,她就不会了。所以感觉你女朋友这做法确实不太聪明。

3,怎么样都不行,就想一分钱不出,白得一半房子的人,只能说明两个问题①,她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爱你,只是你自己觉得她很爱你,现实中,如果一个女的真的很爱那个男的,那么她绝对不会在这些方面有过分的要求的。②,你觉得她没有之前哪样单纯了,其实,非也,只是人家以前没表现出来而已。一上来,就说要加名字而且一分钱不出,你觉得她会有多单纯,肯定没憋什么好屁!

你都提出了其他几个方案,她还是不愿意,摆明了就想占便宜嘛,所以,我觉得,你得重新考虑一下你们的感情了。很多人觉得自己和对方的感情很好,其实不一定,只是你自己觉得而已,很多时候腻腻歪歪不代表真爱,谈恋爱谁不都那样子。谈钱不伤感情才是真爱,你都这样的诚意了,她还是不同意,那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是我,我可能会考虑分手吧。

因为,老人的钱,都是辛苦钱,一点理解都没有,不懂事,人家父母不是人啊,也肯定是辛辛苦苦攒了大半辈子的钱,凭什么?只能说这种女的和她家人不太懂事。

双方各出一半,大家都不吃亏的情况下都不愿意,你还能说什么你们感情很坚固?得了吧!


子桠的枫林


提问者有一个忽略了的细节,是父母买的房子,房产证不一定就写的儿子,就算写了儿子,这是父母出资并还在还贷,严格意义上讲这房子是老俩的,拿这个要挟来作为结婚的条件,这样的女孩还是分手了吧,聪明踏实一点的女孩不会这样,婚后什么时候再加都可以,在结婚时这样要求,说明1女孩不够爱男孩2结婚前就做好了离婚了的打算3自私太有心机的女孩要不得


TOTORO72387269


我是女生,但首先还是先给你下个结论吧:哪里凉快让她上哪里呆着去!

接下来说原因:

第一:你其实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

我们来根据你的描述分析一下,你能在毕业次年做到月薪上万也是不错的,也证明你非常有上进心,至少在工作上!但是,客观的说,在这个年龄段的男生真的还不够成熟,识别人也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不建议在不够成熟的年龄或是没有准备好当父母的时候结婚!

虽然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一旦结婚就是两家人以上的事情。各种伦理世俗也就会复杂得多得多!

第二:随意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请远离

以和你结婚作为“交易”,却要求在你父母首付并且还贷的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种姑娘是把自己的自尊当厕纸去了吧!这类姑娘中的姑娘,你们不配生为女人,下辈子还是想办法当男人吧!

那是你父母的血汗钱,而且父母继续帮还房贷,这是你的父母,不是她的,她却连这个最起码的都拎不清么,还大四学生?深感怀疑!

她这个要求不仅仅是合理的问题,而是脸皮厚道,都不想形容了!

第三: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

她喜欢你和你喜欢她都是真的!但是当你们感情遇到结婚的现实是却不愿意跟你一块奋斗,还想着“吃现成”女孩。不愿意奋斗的女孩,你拿来干嘛,你是养金丝雀吗?

其实以上三点足够了!

但是真的,你17年毕业,如今开始谈婚论嫁个人觉得有点早!也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慎重考虑你们的感情!如果是真要结婚的话,建议房子写你爸妈的名字!你爸妈给你买房子是念在对你的爱上!但是请不要让你爸妈的爱落入“白颜狼”之口啊!

她才一点都不单纯,只是狐狸尾巴才漏出来而已!

根据你的描述,你都已经做出让步了,她还在得寸进尺!接下来,看你的底线了!~

祝你幸福!


男女乌托邦


首先,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房子的购买可以说跟女方一点关系没有。女方一定要加上名字,说白了,就是想吃“干股”不劳而获。

也许换个角度,女方之所以要加上名,象征意义也许大于实际意义。它象征着你们是真正融合在一起,是不分彼此,共享共有的一家人,女方会觉得你们这才是真正的一家子。所以,站在女方立场想想,也无所谓合不合理。

在爱情面前,也许没有这么多情理可讲。如果你们真的感情好,加上她的名能让你们顺利结婚的话,加上也无妨。

再说句不好听的,两人走到一起,感情还是要放在第一位的。如果感情没了,加上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就说能分走点房产,就真的能弥补上失去的感情么?

况且,从法律意义上,婚前财产,或者是能证明是一方独有的财产,不是说加上名就是你的。所以加名,并不能给女方带来保障,所以,加不加,你懂的。

曾经有个朋友,在托我买了房之后的某一天,很无奈的再次找我,要求把已经签完购房合同,只等拿房产证的程序撤销。因为他这是婚房,女方说了,不加上她的名字就不结婚。我也只好无奈地帮他完成了这个心愿。

加个名容易,可失去的感情,也许各人心里都有杆秤。


观房社


这种问题已经被讨论很多了,所谓的各家有各家的难处。我自己只有一个女儿,现在还没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但是若是我的女儿找到你这个情况的对象,我只有一个要求: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爱写谁的名字就写谁的名字,我们不要。男孩和我女儿自己贷款再买个房子,房子大小无所谓,首付可以两家一起出,装修可以两家一起出,贷款两个年轻人自己还。总之一句话,我女儿结婚一定要有套写有自己的名字的房子,我们也不占男方便宜。

1、很多女方家庭觉得结婚前一定要最大限度要求经济利益。过去我记得八十年代,那时候年轻人结婚,农村一般要求盖新房,婚前去县城买新衣服。对于那些兄弟姐妹多的男孩,女孩一般会买很多的衣服、被子面、床单啥的,简直是一辈子都用不完,他们觉得婚分家之后,这些不再用自己置办了,现在花的是“公家”的钱。现在这个时代,很多男孩是独生子女,城里人应该也看的开,但是不乏有些女方家庭,还是觉得婚前就要多多要经济利益,以便后期有个保障。

2、写不写女方名字,对男方来说确实是个考验。目前中国的社会情况就是这样,就算天津,一套房子算400万吧(多少都无所谓),男方父母估计也是费劲不小才买下来,还要还贷款。若是写上女方名字,还是建议两给年轻人一起还房贷;若是女方既要写名字还不还房贷,那就有点过分了。女方所谓的没有安全感,这是女方父母教的,出不出于女孩内心,有待观察。

3、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根本不是简单的两个人的结合。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都是被婚前双方家庭的经济纠纷搞散了。若要变成简单的两个人的结合,其实也简单,就是两个人裸婚。租房或者两个人自己买房。反正未来双方父母的房子你们都会有继承权(即便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那何必为了这事在这里苦恼呢?说到这里,就是你们两个年轻人自己的问题了,和父母没关系了。所以,最最关键,两个年轻人如何对待的问题。

结婚时,父母能准备婚房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再为这些事情纠结,那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基本思想:对方家庭很穷,我们相爱,我们自己努力赚钱买房子,可是真的出乎预料之外,父母竟然给我们准备了婚房,我们真的应该感激涕零,贷款我们肯定自己还,买不买车也无所谓了。


大河尾闾


我是女生,90后,毕业没多久,已婚。个人见解:我觉得你女朋友明显要占你便宜,因为你是婚前财产,房贷,首付都是你父母出钱,换句话说,她一分钱没出,还要分你一半房子,明显目的不纯!我认同你提的几个解决方案,但她依旧不行,这女孩太物质,我不喜欢。我和你有一样的经历,我也在天津,我老公家婚前给我老公全款买的一套房,因为我没出钱,所以婚前婚后我都没说加名的事,这样我觉得我更有骨气!婚后,我公婆把老家房子卖了,又在我们附近买了套房子,贷款,因为老人一直没在天津上班,所以只能写我俩的名字,尽管首付老人出的多,但是我俩也凑了一些,贷款最后也是我们夫妻俩还的!其实压力不少,但老人想买房,我们也没办法!我想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女朋友根本没有那么爱你!要不没结婚,怎么会想到离婚要分房!要有安全感呢!这种女生,不要也罢,人有都是,再买房还贷款,或者将来结婚了,加名字共同还贷也行!千万别没领证,就先加名字!


知足常乐987123


谢谢悟空小秘书!父母给你买的房子(目前还是增值品),女朋友提出要加上她的名字,否则结婚免谈。从道理上来说,这是不合理的。爱情和婚后男女,应该互相信任,从女方的举动来说,她是不信任男方的。加上她的名字美其名曰“安全感”,那谁又能保证(给男方)双方婚后不离婚的安全感呢(加名字后财产是共同财产)?女方提出陪嫁一辆二三十万的汽车,但汽车明显是婚前财产,是易耗品。所以说,女方家提出这个要求是非常强人所难,明显不合理啊。



道理是这样,但是由于地域差异,比如说彩礼之类的,收与不收,数额大小也不一样,再结合和你们两人感情的情况,加不加上她的名字,结不结婚,那只能由你自己抉择了。

其实,如果双方都是真心相爱,婚后都能携手白头,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未尝不可。反正最后都是男方的财产,生命终了夫妻都有相互继承权,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提前办理手续罢了。


但是,我个人的感觉同你一样,既然是相亲相爱,本来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但是这么一操作,确实给人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我觉得这也是人之常情,本能使然。所以具体情况还是你当事人自己感觉吧,毕竟是你们相互了解,旁人只能提供参考建议了。


那天那海那滩


还没结婚呢就想要不劳而获?你问下你女朋友,她何德何能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付的首付,婚后由夫妻二人一起还房贷那必须写双方名字,哪怕是由男方父母付的首付而女方愿意婚后一起承担房贷那也可以加她名字!貌似现在可以在婚前做下财产公证,那套房子可以认定为婚前男方家财产由男方父母以赠予的方式送给这对夫妻,就算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一年后离婚的话也可以让女方净身出户!


山野村夫6608


加名字可以,做到以下要求:在婚姻续存期间,加名前必须以女方父母房产做公证抵押,一旦女方出轨证据确定,立即拍卖女方父母房产赔偿300万给男方。2.女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分居离婚,一旦发生,录音视频上交法院,要求按公证约定处理,强制拍卖女方父母房产赔偿300万给男方。



老爸80310767


他父母买的房子,钱是他婚前我做女朋友的时候听说要结婚了,就他名下两套房子卖了父母拿走买的,现在才想清楚这套路,我要求加自己的名字,未果,虽然结婚了,最终就是离,有些东西,早就有埋下仇恨的种子是没有办法去除的,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恨,生根发芽,因为要想清楚,这种事都可以做出来的人,婚后家庭关系也必然更加无耻,女孩们,要嫁真心对你,而不是耍手段的人,男人嘛,自己擦亮眼睛找就行了,女人用一辈子的幸福,孩子,青春,下半辈子,换你这点随时会贬值的钱,说白了你情我愿的事。可以不写名字,但是别想过好日子。幸福是给有准备的人,你啥都不给,想要幸福?凭什么就要替你生孩子鬼门关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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