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5輛計程車大白天路邊被「偷」?民警調查:不是「偷」,是「取」!

民警調查 不是“偷”,是“取”!“偷”車者才是車主

南國都市報9月22日訊(記者 聶元劍)近日,儋州市出租車司機朱先生、侯先生等人報警,停放在儋州市中興大街一鋪面前的5輛出租車,被人大白天叫來拖車給“偷”走了。民警調查發現,儋州一家運輸公司其實是這些出租車的“主人”,該公司作為車輛出租方,安排拖車取走了車輛,他們與出租車司機發生了合同糾紛。

據儋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民警介紹,出租車司機朱先生、侯先生等向民警稱,他們是出租車司機,從儋州亞峰昌慶運輸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亞峰公司)租用了這5輛出租車,已運營6年了,如今到了報廢年限。於是,從8月17日開始,他們把5輛車停放在儋州中興大街一鋪面前。

9月14日下午5點左右,鋪面業主打電話給朱先生等人稱,有人在大白天叫來拖車,把這5輛出租車拖走了。

朱先生與侯先生立即報警,稱車子被偷。民警根據監控錄像發現,有人組織多輛拖車,把5輛出租車拉上拖車後運走。

9月18日下午,朱先生等出租車司機,在儋州市那大城區外一片樹林裡找到了涉事出租車。他們發現,5輛車都被人拖運到了這裡。同時,解放派出所民警根據這些拖車的車牌號碼,找到了拖運出租車的人——亞峰公司的負責人。

該負責人向民警介紹,這5輛出租車是亞峰公司安排拖車拉走的,目前這些出租車所有權還屬於亞峰公司。因為這些出租車的經營合約期到了,相關出租車司機不願意把出租車還給公司,因此,他們採取拖車措施,把這些出租車收回,這根本不是“偷”出租車。

該負責人還介紹,這些出租車司機之所以不還車,是因為雙方涉及到合同糾紛。一直以來,出租車司機們覺得每月上繳給亞峰公司2800元的租車金和管理費過高,要求該公司在最先的13個月,按每月1300元收取租車金和管理費,其後再恢復為每月2800元。

然而,13個月之後,這些出租車司機沒有按每月2800元的標準上繳租車金和管理費。亞峰公司此前收取了每位司機10萬元押金,因為雙方發生糾紛,在這些出租車經營合約到期後,該公司沒有退還押金。該公司希望,這些出租車司機能把拖欠的租車金和管理費交清。

記者瞭解到,涉事出租車司機只願意按每月1300元的標準,與亞峰公司結算租車金及管理費。目前,涉事雙方正在就此事尋求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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