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緻使多名涉惡人員外逃 儋州“聽牆腳”輔警被判刑兩年

洩密緻使多名涉惡人員外逃

“聽牆腳”輔警被判刑兩年

南國都市報4月4日訊 (記者 梁振文 通訊員 高瓊芳)2018年9月16日20時許,為追討債務,徐某強組織徐某高等十餘人與對方在儋州市那大鎮那恁路發生械鬥。隨後,儋州市公安局將其列為涉惡案件進行調查。然而,在警方開展集中抓捕行動之前,多名涉案人員出逃。

經調查,在儋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當輔警的黃某群涉嫌洩密。日前,該案在儋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最終黃某群獲刑兩年。

2018年9月16日20時許,海南某財務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強,組織徐某高等十餘人追討債務,雙方在儋州市那大鎮那恁路發生械鬥,造成對方黃某文左手腕被砍,雙方均有人員受傷。

事件發生後,徐某強當晚便打電話告知幕後老闆徐某偉,徐某偉隨即聯繫被告人黃某群,要求其幫忙瞭解案情,得到了黃某群的應允。

9月17日上午,黃某群到儋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通過查詢接處警記錄本、交接班記錄本和公安系統接處警平臺,瞭解案件後,打電話告訴徐某偉稱雙方均有人受傷,其中黃某文已轉去海口治療,儘量私了。緊接著,黃某群以彙報工作為由,走到該所所長的辦公室門口,聽到關門的室內有人在講話,便駐足探聽。他聽到該所所長正在向該所副所長交代偵查“9·16案件”工作,並準備把此案以涉黑線索報告給市掃黑辦。

過了數日,黃某群便把市公安局將此案當作涉惡案件來打擊的偵查方案洩露給徐某偉。隨後,徐某偉便迅速安排涉案人員徐某強、王某光等人逃走藏匿。

2018年11月2日,徐某偉、徐某強、徐某高等人被抓獲,但仍有涉案人員王某光等多人在逃。

經調查,儋州市公安局發現黃某群存在涉嫌洩密,於2018年11月16日被傳喚到案,11月17日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被逮捕。

儋州市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群向他人洩露的涉惡勢力犯罪團伙偵查方案,根據有關規定,該方案在未按照相關規定公開之前,依法應當屬於國家秘密。黃某群身為在公安局派出所工作多年的輔警,應當對其在工作中獲悉的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負有嚴格保守秘密的義務,熟知洩露國家秘密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在此情況下,黃某群仍然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導致多名犯罪嫌疑人逃匿,影響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依法應予懲處。

被告人黃某群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儋州法院以黃某群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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