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昨天是咱們中華民族的傳統佳節中秋節,不少市民都走出家門,賞月,吃月餅。不過這佳節雖美,文明過節也同樣重要。昨天晚上,南寧市公安局福建園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一家酒店工作人員報案,說店裡有一名顧客酒後鬧事,現場一片混亂。

現場

對不起對不起,各位觀眾是我的錯,我喝多了,各位我錯了,把我扣回去吧。


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福建園派出所民警 許金武

到現場後發現一名男子已經倒在地下,渾身是血。


民警瞭解到,這名男子是和好友一起出來聚餐的,沒想到飲酒過量,不知為何便開始打砸飯店桌椅餐具,身上的傷也是自己給弄的,而和他一同前來的好友已經找不到人了。


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福建園派出所民警 許金武

讓他冷靜下來,然後撥打120來到現場進行救治, 但是他人喝酒量可能過大,一直不配合我們120的醫生,最後經過我們耐心地說服,一直跟著,最後終於把他送進醫院進行救治。

別讓你的許願成為別人的災難

昨晚,在江南大道附近,不少市民燃放起了孔明燈,可大家不知道的是,這個看似浪漫的舉動背後,卻隱藏著消防和安全隱患。民警現場對售賣以及購買燃放孔明燈的市民依法進行制止。


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南寧市民

你放孔明燈是為了什麼?是好玩還是什麼?圖個吉利。你覺得你的心願和大家的安全哪個重要?安全。那你以後還放嗎?不放了。

南寧市民 黃先生

我也不是很清楚這個是不是違法的,那真的很抱歉,以後我不會這樣做了。


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民警提醒大家,依據我國消防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在人群密集場所和高層建築集中區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區域禁止燃放孔明燈,拒不服從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中秋之夜,有人喝酒貪杯惹事,有人燃放孔明燈被罰


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福建園派出所副所長 蔣春暉

燃放孔明燈引起火災,甚至有可能造成電力設備的損壞,造成大面積的停電,引發飛機安全事故。在燃放過程中產生有害氣體,對空氣汙染極大。燃放孔明燈,我們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禁止一起。

記者:楊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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