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縣公安局再次處置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

合陽縣公安局再次處置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

合陽縣公安局再次處置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

為維護轄區公共秩序與公共安全,認真貫徹落實合陽縣政府關於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文件精神,堅決打擊落實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九龍派出所廣泛宣傳,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並於近日查處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

3月30日18時許,九龍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某工地附近有燃放爆竹的聲音,民警立即前往查看,當場對張某正在燃放爆竹的行為進行制止,同時批評教育。隨後,民警將張某帶回所內,經詢問,張某對自己在城區範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依法對張某進行行政處罰並批評教育。

警方提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法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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