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凤区法院第16次“公众开放日”: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警示教育“零距离”

大庆龙凤区法院第16次“公众开放日”: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警示教育“零距离”

近日,大庆市监察委员会、龙凤区监察委员会和大庆市税务局等多家单位的干部共70余人受邀走进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观摩了一起贪污、受贿案件的开庭审理。

龙凤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某先后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单位公款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2.0998万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曲士光的主持下,法庭对被告人王某贪污、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观摩人员凝神倾听,并不时做着记录。经过近2个小时的审理,王某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观摩人员深有感触,一致认为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具有针对性、直观性和警示性,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更能触动廉政神经,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性,自觉做到敬畏法纪、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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