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6亿张信用卡持卡人的好消息!

信用卡刷了10000元,到期还款时还了9900元,仅剩下100元没有还款,但银行却仍按10000元为基数计算透支利息。

事实上,据《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除工商银行明确表示按照未偿清部分计息以外,包括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各大行都实行信用卡逾期“全额计息”的规定。这一点,饱受消费者诟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截至第一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6.12亿张。

而前段时间,一则事关6.12亿张信用卡持卡人利益的好消息传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信用卡逾期计息问题,最高法拟支持按“余额计息”。

此次意见稿若最终落地,被视作“行规”的“信用卡全额计息”将迎来终结。

现状

全额计息现象普遍

何谓“全额计息”?

招商银行朝阳区某分行信贷经理王先生对记者解释称,无论持卡人是否有还款行为,利息计算的标准都会以消费金额为准,除非全部还清所有消费金额。而按照未偿清部分计息,顾名思义,就是在计算利息时将扣除已经偿还的部分。

《国际金融报》记者随后查阅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官方网站,发现全额计息的方式极为普遍。除工商银行明确表示按未偿清部分计息以外,包括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各大行都以全额计息。

事关6亿张信用卡持卡人的好消息!

以全额计息的招商银行为例,其在信用卡账单有关利息计算的介绍中称,“上期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

事关6亿张信用卡持卡人的好消息!

那么,按照全额计息与按照未偿清部分计息,两者之间相差多少?先请读者做一道最近火起来的数学应用题。

事关6亿张信用卡持卡人的好消息!

答案是:317.43元

一不留神欠了69.36元,10天后要还的利息居然就滚成了欠款的4.5倍?!大家会不会觉得很荒谬?但这就是发生在央视主持人李晓东身上的真实案例:

2017年3月,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刷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消费,因69.36元未还清,10天后产生了317.43元利息。他不满银行的“全额计息”条款,将建行告上法庭。在经历一审败诉之后,2018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建行依据“全额计息”的规则计算的赔偿数额过分高于持卡人违约对其造成的损失,透支利息即违约金应予以适当减少,要求建行北京分行返还多扣划的253元。

李晓东并不是第一个将反对“全额计息”并诉诸法庭的金融消费者。早在2008年,就有艾姓男子因信用卡少还了60余元而被以1800余元透支额为基数全额计息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状告民生银行,但败诉。

质疑

全额计息违反公平原则

上述信贷经理对记者表示,虽然现行的计息方式多为全额计息,但实际上,银行也并非毫无人情味。例如,对于还款中的“容差容时”政策,由于现在一些消费者习惯于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进行信用卡还款,也导致在还款过程中超过规定最晚还款期限,银行也对这一类持卡人采取了一定的宽松政策,在超过账单还款日短期内,银行收到信用卡还款的,将视作正常还款,不按照违约处理,不影响到计息和个人征信。

恒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娇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全额计息的本质是为了保障银行避免受到信用卡逾期带来的风险,但是,这种计息方式实际上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哪怕在民间借贷中,也很少出现归还部分借款后依然按照全额借款来计算利息的行为。

王娇称,在信用卡使用中,有很多人被银行宣传的免息期、最低还款等行为迷惑,或者一些持卡人即便知晓银行要收取利息,也对银行收取利息的计算方式不甚明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王娇表示:“这一次最高法的相关规定若能通过,对持卡人来说,将是一件喜事。”

王娇建议,持卡人应当留意帐单明细,清楚了解账单来源。此外,还要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信用卡逾期成本很高,即使这一次的相关规定通过,也不意味着逾期代价变低,持卡人需要注意自己的到期还款日,及时还款,避免逾期。

未来

“全额”有望变“余额”

事关6亿张信用卡持卡人的好消息!

在征求意见稿中,最高法主张信用卡按剩余还款计息,并提供了两种方案:

方案一是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方案二则分两种情况:若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中,还对过高利息、复利、违约金做了相关调整。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支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支付分期付款手续费、违约金等的,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的数额,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数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数额,持卡人自愿支付后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信用卡不靠罚息挣钱

那么,一旦上述方案被确定,是否会对银行信用卡利润带来较大影响?

“对银行信用卡收入影响其实并不大,(如果是针对剩余应还款部分收取利息的银行来说,则无影响)因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的话,还款一般是全部应还的10%,未还款部分仍然是大头,也是银行收息的主要来源。” 一家南方银行人士表示,所以,无论是选择针对全部还款额收息还是针对剩余应还部分收息,其实对银行信用卡收入影响并不大,对用户逾期和征信体系也基本无影响。因为无论是针对全额收息还是部分收息,消费客户还是一样要按期还款,只不过是选择最低还款还是全额还款的区别,所以对征信体系并无影响。

不过,他还进一步表示,如果意见稿实施,所有银行只针对剩余应还部分收取利息的话,一定程度上会引发套现行为率的上升,但对违约率没什么影响。

其实,是否对信用卡收入产生影响?也可以通过分析信用卡业务的盈利结构来一探究竟。

“盈利来源主要是信用分期。” 一家中部银行人士表示。

一家股份行人士也向本报记者直言, “信用卡不是靠罚息挣钱,主要来自分期手续费,刷开手续费,年费这些。”

上述南方银行人士亦指出,信用卡目前最主要的收入不是逾期罚息,也不是商户结算佣金,而是以下三大类:1、利息收入,就是选择最低还款额,银行对剩余应还部分收取的合理利息,这部分利息的利率大部分银行不高于18%;2、年费收入。2008年以前,很多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年费收入占到了信用卡收入的50%,后来随着首年及次年免年费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年费收入逐步下降,但仍然是信用卡主流收入来源;3、刷卡回佣收入,就是客户在商户刷卡消费,商家按照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分给银行。

而银行的年报数据也印证了信用业务的收入主要来自利息和分期手续费收入为主。

以中信银行为例,2017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行实现信用卡业务收入 390.6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3.17%,其中,利息收入85.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3.36%,非利息收入305.6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9.76%;而信用卡分期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实现分期业务收入201.31 亿元,比上年增长63.26%。

上述南方银行人士最后亦指出,如果说银行要弥补信用卡最低已归还部分的利息收入,最主要的还是开拓分期类业务,赚取更多分期手续费收入。比如现在很多银行信用卡接入了各大电商平台,通过电商平台的场景接入,提供消费分期业务,赚取一定的消费分期手续费收入,这部分收入也日益成为银行信用卡收入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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