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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秋最大的瓜,莫過於一個25歲的女演員,以吳秀波小三的身份,在朋友圈發分手聲明。
在小三的敘述中,自己被吳秀波洗腦,放棄事業,陪伴照顧吳秀波長達七年,甚至為他煮粥煲湯洗衣服,藏在酒店裡333天。
而吳秀波卻瞞著她,和小四、小五搞到一起,小四甚至對她騷擾不斷,導致她得了抑鬱症。
沒有得到名分,也沒有得到真情,小三悔不當初,聲稱:“我看透了你的自私和冷血,我不可能放下,下輩子都不可能原諒你,永遠恨你!”
“吳秀波出軌,大叔人設崩塌”,“小三被小四氣到抑鬱”,這樣的劇情,讓微博一下熱鬧起來。
雖然故事還沒得到實錘,但細心的網友還是很快聯想到,吳秀波年初參加高曉松的訪談節目,曾表明自己對於愛情的態度。
他說:“我是一個不會說不的男人。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同時他還自曝,在16歲就有了第一次。
一向驕傲的高曉松聽了自愧不如,連連表示:“氣死我了。”並自嘲:“像我這樣就是主動,也會被拒絕。”
吳秀波不需要主動,對於這點,我毫不懷疑。
那麼是不是一個男人,只要“不主動”“不拒絕”,就可以“不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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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小雯去年談戀愛,頻頻在朋友圈曬出約會照片,和成雙成對的電影票。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她好事將近的時候,她卻悄悄問我:“一個男的願意陪你逛街,吃飯,甚至會約你看電影,但是從來不說什麼,這樣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我一時沒聽明白,安慰小雯:“一些人不習慣把情啊愛啊,天天掛在嘴邊,這也很正常吧。”
“那要是一次都沒說過呢?”
她告訴我,她和男朋友雖然經常約會,但從來沒聽過他說“我愛你”。
有一次,她鼓足勇氣,主動向他表白,沒想到,對方只是回了一句:“謝謝你。”
於是小雯試著冷落他。
而當小雯冷落他的時候,他卻又若無其事地冒出來,噓寒問暖,講幾個冷笑話,逗她開心。
小雯也提過分手。
而當小雯提分手的時候,他卻滿眼不捨,甚至眼圈一紅哭了起來,可即便痛哭流涕,也絕不開口。
小雯問我:“這是什麼樣的愛情?”
我說:“這不是愛情,這是曖昧。”
曖昧是個好東西,既能享受愛意,又不需要負責。
歸根結底,他想要的,是你的愛,而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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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信奉“三不原則”,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越來越多了。
相比於從前,人們確定關係之後再去約會,現代人更喜歡心照不宣。
朋友上學時認識一個女生,兩個人一起上課,吃飯,泡圖書館。
畢業後,他們進了同一家公司,每天成雙入對。
她為他準備愛心便當,他為她遞上姨媽期的紅糖水。
然而,他們遲遲都沒有表白,開玩笑的時候,她說他是男閨蜜,他說她是紅顏知己。
朋友告訴我,他很享受這種平行線式的關係,兩個人一直走在身邊,卻從不侵犯。
他甚至擔心,兩條直線一旦交叉,之後就會越走越遠。
他說:“談戀愛風險太大,一旦失敗,連朋友都做不成。”
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就在我以為他們會一直這樣下去的時候,卻忽然收到消息,他們要結婚了。
我很意外:“怎麼忽然就要結婚了呢?”
他發給我一段長長的文字,大意是說:
我們生在這個時代,不表白,不確定,不主動,不拒絕,早已成為常態。畢竟人人都希望被愛,卻又捨不得愛別人。
所以,當女孩向他表白的時候,他忽然意識到:
“有人主動,是一種榮幸,一定要對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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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並不是你不主動,不拒絕,就可以不負責。
比如貪汙受賄,並不是別人把好處塞進你的口袋裡,你就可以受之無愧。
比如婚外情,並不是一個女人約你上床,你就可以樂在其中。
我們當地有個男的,中年出軌,揹著老婆偷腥。
不料,小三沒得到實質性的好處,再也耐不住性子,竟把床上豔照發給原配。
男人誠惶誠恐,跪在老婆面前,指天發誓:“是她勾引我的!”
然而並沒有什麼用。
一個被勾引的男人,不僅不光彩,而且更像個笑話。
因為稍微有點定力,有點原則的男人,就不可能被勾引。
老婆起訴離婚,法院也沒有因為男人“不主動,不拒絕”,就對他格外開恩。
不主動,或許是一種魅力。
而不拒絕,是一種無能。不負責,是一種無情。
總之,這樣的感情,絕不是一種無辜。
只有最軟弱的男人,才會選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當他信奉這種“三不主義”的時候,聽起來是佔盡便宜,其實也不過被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像一隻免費的鴨子。
一點也不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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