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你無權扣(凍結)我的錢(銀行賬戶)。再不解凍這筆款,我跟你沒完。”“小謝辛苦幾年的報酬該不該給,人家打個工掙點錢容易嗎?”8月29日下午,在曲靖市陸良縣人民法院見到李春林,他正與一位“討說法”的少婦力爭。

“參謀”,這位申請人要找你提交執行線索;“參謀”,這個案子您看從哪兒入手……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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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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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老前輩”與工作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今年55歲的李春林,老家在中俄邊境黑龍江雙鴨山市一個小山村。1981年,高中畢業剛滿18歲的他被選招為飛行員,次年被選送到空軍雷達學院學習,期間被學院授予“雪蓮”獎章。畢業後分到成都軍區空軍某司令部擔任作戰參謀。因業績突出,1989年被授予軍區優秀作戰參謀。2000年,李春林轉業被安置到陸良法院,10多年無怨無悔堅守在執行崗位。經驗豐富、辦法多、熱心腸,同事們都親切的喊他“參謀”。

然而,在家人、親友、同事眼中,他確是一位“孤獨”的“參謀”。

“孤獨”的堅守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說起8月29日當天的接待,李春林說十多年的執行中,這個“不過是很平常的情況”。

原來, 2014年至2017年7月,小謝一直在計某的建築安裝公司打工,公司先後欠下小謝工資11萬餘元。經審理,小謝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今年6月24日,小謝申請執行,案件到了李春林手上。7月19日,計某建築公司賬戶收到一筆12萬餘元的工程款,迅速被法院凍結。剛收到的工程款取不出了,計某的妻子找到了法院。

“前幾天,參謀辦的那個案子才叫堅鋼。”這時,陸良法院執行局局長孫江林笑著給我們介紹了這樣一起有“人情味”的個案。

2013年4月,陸良的張某因經營洗車店,向第三人高某借款60萬元並約定利息。2016年1月,明某、高某和張某約定,將下欠的40萬元本金債務轉讓給明某。當年張某賠付3萬元後對下欠的債務拒絕給付。2016年11月,案件訴至法院,經調解,張某同意每月支付3萬元。若不能按期履行,按照月利率2分給付利息。因張某約定的第一個月就沒有履行,明某申請執行。期間,因未發現張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不得不“掛”了起來。

今年7月20日,明某申請恢復執行。8月7日,經他人提供線索,張某被請進法院。

被宣佈拘留決定後,張某當場請求暫緩執行拘留決定——待考取大學的妹妹入學。考慮當地學生考取大學有宴請親朋的習俗,李春林決定和申請人明某協商,能否和張某進行執行和解。

經協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即:張某每月29日前給付本金2萬元(8月的當場交付)。考慮張某之前的多次失信行為,其前妻同意用與張某的一套共同房產擔保。協議同時明確:若2018年內給付款等於或大於10萬元,2019年繼續按照每月2萬元的方式給付至本金履行完畢;若不能按期履行,法院將依法恢復原調解協議(本金及月利息)執行。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從軍20載轉業為一名普通的執行員,身份的轉變沒有改變他優良的作風。”“總有使不完的勁”。 期間,因業績突出,李春林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先後獲得曲靖市政法工作先進工作者、市 “執行能手”稱號,2009年因清理執行積案工作成績顯著,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聯合表彰。

然而,轉業到地方十多年,李春林一門心思撲在工作上。隨軍的妻子一直沒有工作,獨子不得不外出他鄉打工。“想求他託人找個工作,門都沒有,那年兒子大學畢業,原本希望他找找人在陸良工作,他就是沒有開出個口。”已經在家多年的妻子,至今對自己和兒子沒有個工作的事,耿耿於懷。還有80多歲的父母,幾乎忘記了他的模樣…… “家事靠他,想都不要想。”家人至今都無法理解他的執拗。

“榮譽越多責任越大,越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有半點鬆懈。正常的事假、探親假都不好意思請。”李春林說起這句話,沒有半點猶豫。

帶病的堅守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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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點滴

“還是放不下辦公桌上那小山似的卷宗。”今年7月初,工作中突然大汗淋漓氣喘吁吁,李春林被同事送往醫院觀察治療,沒有想到剛有好轉的他悄然回到崗位。面對領導和同事的勸說,他總笑笑說“20年軍旅生涯練就的鋼筋鐵骨,不會輕易倒下。”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我有找人的經驗,請求參戰。”7月19日晚上8時,孫江林收到線索,準備帶人前往紅河州彌勒縣尋找被執行人高某。原來,2014年9月17日,高某向俞某借款5萬元。2014年年底,高某償還部分後對下欠的4萬元一直未還。2016年10月,經法院審理,判決高某償還借款。判決生效後,高某依然未主動履行,俞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高某採取外出躲避、不接電話等方式規避執行。

7月20日凌晨3時,在人們甜蜜的夢鄉中,李春林和同事找到了與朋友到彌勒遊玩的高某;凌晨4時,睡夢中被帶回陸良的高某,當天被處予15日的司法拘留。

回家休息不到三個小時,李春林又準點在辦公室翻看起卷宗。

7月30日,拗不過家人和同事勸說,李春林終於選擇遞交了病假申請,赴京檢查身體後回到陸良住院,最終在醫院的病床度過今年的建軍節。病假尚未結束的8月11日,得知同事去執行一起風險評估較高的案件且需要緊急支援,李春林當即請戰。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據介紹,曾某為袁某建蓋房屋,袁某以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不讓曾某運走建築器材。經法院審理判決由袁某返還鋼管、鋼模、清光機等建築物資。袁某拒不履行,曾某遂申請執行。8月11日上午,5名執行幹警到袁某家勸說,依然態度強硬的袁某稱就算出人命都不讓曾某搬走建築器材。李春林趕到現場後,決定對抗拒執行的袁某實施拘傳,袁某之子轉身欲尋物品反抗被當場控制。這時,袁某之妻手持菜刀砍向執行幹警,早已不再年輕的李春林毫不猶豫衝上前握住刀鋒,雖然手被菜刀劃得鮮血淋漓,最終將其菜刀奪下。

袁某及妻兒被控制,該案順利執結。

“建立並完善協作溝通機制,強化執行聯動,構建共治執行長效機制;建立明晰的執行裁決權和實施權清單,借鑑外地經驗組建執行110,推進執行警務化改革;進一步完善網絡查控系統,擴大被執行人財產查看範圍;不定時發動執行風暴,樹立司法權威;加大對老賴的懲戒及宣傳力度。”經過認真思考,李春林一筆一劃寫下了《關於法院執行工作的幾點建議》。

陸良法院善打“硬仗”的“參謀”


執行幹警,是守護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勇士。執行路上,他們不僅需要智慧和熱情,更需要付出大量的體力、精力和私人時間,還有那看不見的風險。“只要能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無所畏懼。”說起這些,李春林滿臉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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