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熱時間定了 10月20日起試運行11月1日開栓

昨日,全省城市供熱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會上公佈了供熱時間表。10月20日至24日進行冷態試運行,10月25日至29日進行熱態試運行,保證11月1日按時開栓供熱,室溫達到18度以上。

按照往年的供熱繳費情況,瀋陽絕大多數的供熱企業從“十一”前後開始就逐步進入到採暖費的繳費高峰期。目前,瀋陽各家供熱企業已經按照與去年相同的採暖費價格正在收取今冬採暖費,居民供熱價格為26元/平方米,非報銷居民採暖費價格仍為23.3元/平方米。

2018~2019年度瀋陽供熱如何繳費呢?

此外,在交納采暖費拿發票回單位報銷的“暗補”市民需注意,在交費開發票時需向供熱企業收費員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單位不予報銷還得二次跑腿排隊。

據瞭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同時,不得作為報銷憑證。因此,凡是需要回到本人所在企業報銷採暖費的用戶(即仍實行採暖費報銷制度的),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要求,向供熱單位提供本企業的相關信息,即用戶所在企業的稅號(購買方納稅人的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開票地址及電話,可不提供)。否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也就無法作為報銷憑證。如果用戶不提供或提供的不準確,供熱企業就無法在發票上進行標註,用戶也就無法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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