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包辦婚姻,爲何胡適妻子和魯迅妻子卻有不一樣的結局?

鄭日安


民國兩段著名婚姻——胡適與江冬秀、魯迅與朱安——男女主角有太多的相似,婚姻卻有不同的結局。


胡適,出生於江南,父親早逝,新文化運動主將;由母親做主娶小腳、不識字舊式女子江冬秀為妻;留學美國;胡適為人寬厚,很“溫潤如玉”,他不像魯迅那樣尖刻,不像徐志摩那樣多情,不像郭沫 若那樣勢利。

魯迅,出生於江南,父親早逝,新文化運動主將;由母親做主娶小腳、不識字舊式女子朱安為妻;留學日本;魯迅似乎有著與生俱來的痛苦與深刻,他有著一種倔強,他在雜文《死》中寫道“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他可不“溫潤如玉”。

江冬秀,出生於當地的名門望族。她性格可是強悍。胡適不是沒有過掙脫出舊式婚姻的努力。據說,胡適提出離婚的時候,江冬秀是動刀的。她堅決捍衛自己的婚姻。據說,當有女學生來到她家和她說自己是如何如何愛上胡適,她陪人家聊天、表示同情、並給予安慰。她雖然不識字,但性格上是獨立而堅定的。

朱安,標準舊式女子,她溫順,強烈的依附性格。她形容自己的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點往上爬,爬的雖慢,但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她在魯迅面前自卑、仰視,但堅定地認定自己是周家的媳婦。

胡適,並不是沒有想過擺脫舊式婚姻,他有過幾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只是因為對母親的孝順,以及江冬秀性格的強悍而知難而退。

很多人指責魯迅家有朱安,卻和許廣平有了孩子。但在那個時代,他應該怎麼做呢?朱安是母親強加給他的,“她是母親的媳婦”。對於母親的孝順和朱安離開周家沒有生存能力的現實,他不能休棄朱安。給她一個孩子?沒有愛的性就道德嗎?那種事可以辦,但“提上褲子就說沒感情”的男子不是渣?魯迅思想上是一個反抗者,但行動上他不是。他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寫道:自己揹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他自己是扛住黑暗的閘門,而不是殺出去。在遇到許廣平之前,他恪守了自己的堅持。愛情來了,是擋也擋不住的。三個人一同陪葬?還是爭取自己的幸福?沒有對錯。他只要做了自己就好。

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不幸的家庭自然各有各的不同,但幸福的家庭也走過不同的道路。



工科老女的留言菲語


胡適和魯迅是現代中國思想文化界重要的兩個人物。他們的婚姻都是包辦婚姻。魯迅與夫人朱安一生只有夫妻之名,並無夫妻之實,魯迅結婚很多年之後,與許廣平先生同居,並生下兒子周海嬰。胡適也是舊式婚姻,婚姻其間,胡適也有過異姓知已,並與之產生了愛情,一度想過離婚,可是,最後,胡適還是與夫人江冬秀白頭到老。為什麼同是封建包辦婚姻,會有這樣不同的結局?個人覺得,有句俗話說的很好,性格決定命運。他們之所以有不同的結局,是與婚姻當事方四個人的性格決定的。

這兩對婚姻中,共有四個人,他們是魯迅與朱安,胡適與江冬秀。我們先說說魯迅和胡適。

魯迅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們借用一下毛主席的評價就行了:“魯迅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不但是 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沒有絲 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寶貴的性格。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 表全民族的大多數,向著敵人衝鋒陷陣的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 空前的民族英雄。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我個人對魯迅的理解是,他除了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之外,他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戰士的形象。戰士的性格就是看準了方向,便勇敢戰鬥,決不投降,決不妥協。魯迅在婚姻與愛情中,也保持了這樣的原則和方針。

在從封建社會進入到現代社會的交叉點上,婚姻制度也在從舊向新轉變。對於舊婚姻,魯迅是反對的。但是,反對是有具體內容的。反對的是包辦的,沒有感情的婚姻。並非所有舊式婚姻都沒有感情。有許多也是兩情相悅的。但是,魯迅與朱安的婚姻,就是沒有感情的婚姻。當然,感情也是可以培養的,但是,朱安無論在思想境界與為人性格上,都與魯迅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所以,魯迅對這婚姻是反抗的,不承認的。

有人說,魯迅耽誤了朱安的一生。假如魯迅能夠和朱安生個孩子,可能朱安的一生就會幸福的多。再或者,既然不喜歡,那就離婚,不要耽誤人家。這種說法恰恰是不瞭解魯迅。把魯迅當成胡適了。魯迅不離婚,可以看作是魯迅對封建婚姻反抗的不徹底。但同時,也可以看出魯迅的悲天憫人之情。不與朱安同房,是魯迅對自己情感的尊重,既然不愛,又怎麼在一起?至於說離婚,如果朱安提出離婚的話,魯迅一定是萬分感激她。可是,朱安不可能離婚。所以,魯迅寧肯自己揹負著沉重的十字架,也不願意輕易剝奪朱安魯迅夫人的名號,正是魯迅的偉大之處。沒有犧牲自我的精神是做不到的。

朱安性格是一種溫和的懦弱的個性。她沒有強烈的自我意識,也沒有強烈的反抗精神。依附於魯迅,大概是她生存下去的唯一方式。所以,她能做的只有忍耐。有材料證明,魯迅與曾想過與她溝通,無奈差距實在是太大。無法解決。他們的結局也只能是那樣了。

朱安

胡適的性格與魯迅是決不相同的。他是一個非常實用主義的人。恰好他也是實用主義大師杜威的弟子。他雖然做事也有自己的原則,但在生活中,他就少了魯迅那樣的決絕,多了些變通。胡適去世之後,老蔣給他寫的輓聯是:“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這兩句話做為他的蓋棺之論,可謂恰當。胡適這個人本身就是新中有舊,舊中有新的人物。在婚姻中的表現,也與這個評價完全相符。

胡適也是包辦婚姻,但與魯迅不同的是,他在結婚的時候,是沒有抗拒的。與江冬秀結婚之後,生活還不錯,平淡淡的,生兒育女的。當時這樣的婚姻是佔大多數的。但是,江冬秀也就是個平凡普通的婦女。與胡適真正能夠有思想上深刻的交流,是不可能的。胡適的戀人曹誠英就不一樣了,她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現代女性。與胡適當然會有思想上深刻的交流。按徐志摩的話來說,是“靈魂中唯一之愛人”。

曹誠英

胡適遇到這樣的愛人,想到離婚,可以說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不得不說的一點是,胡適的出軌,用反抗封建婚姻的藉口來解釋的話,當然是解釋的通的。徐志摩都能解釋的通,何況胡適呢?但胡適與魯迅的情況就沒有可比性了。魯迅與許廣平的出軌,是情感的出軌,甚至不能說是出軌,因為婚姻的權利,在母親的手裡,魯迅不去母親的手裡爭,但情感是自己的,誰也拿不走。給許廣平,是誰也管不住的。魯迅的原則很清楚。朱安是夫人,許廣平是愛人。夫人拿走的是社會地位,愛人拿走的是自己的情感。理想的狀態是二者的統一。可是,婚姻的權利不在自己的手上,而情感在自己的手上,他只能把自己有的東西給自己愛的人。這是魯迅。

胡適當然不存在這樣的糾結,他和江冬秀過夫妻生活的時候,如果說不愛,就算全世界都相信,起碼江冬秀不信。一個樸素的問題是,既然不愛我,為什麼要和我生孩子?

胡適與江冬秀的結局,決定權在江冬秀,而不是胡適。江冬秀雖然是個平凡的家庭婦女,據說為人處世很不錯,大方得體,做為夫人,在那個年代,也不丟胡適的臉。關鍵一點還在於,她對維護自己婚姻家庭的堅定態度。這種態度本身也表明,江冬秀在人格上,是高於朱安的。當胡適提出離婚的時候。江冬秀對他說,既然你不想要這個家了,那麼它也就沒意思了,如果你要離婚,我就把孩子們殺死,然後自殺。

江冬秀是否真會做到這一步,誰也不知道,但這樣決絕的態度,一下子把胡適嚇住了。畢竟胡適也不是十惡不赦的壞蛋。就算他知道江冬秀是嚇唬他,可是,萬一真的釀成悲劇呢?於是,在與曹誠英的關係上,胡適自動退出了。曹誠英也再沒有嫁人。

在處理婚姻問題上,胡適和魯迅還真有點相同的地方。也就是婚姻關係維持與否的決定權都不在他們身上。而掌握在他們的夫人身上。不同之處在於,胡適是爭之不得;而魯迅是不忍為之。原因雖然不同,婚姻保持住了結果也是一樣的。只是婚姻的內容又不一樣。胡適的婚姻就是一樁平凡的普通婚姻。而魯迅的婚姻,卻不免讓人唏噓,但在唏噓之餘,你無法批評誰是誰非。但對魯迅的悲憫情懷。我會永遠報以深深的敬意。

問題大概說完了。現在,好多人為朱安不值,有些人對魯迅頗有微詞。但我覺得,朱安嫁給魯迅,或許在婚姻生活中,是不幸的。但是,在那個生存困難的年代裡,她能借著魯迅夫人的名頭活到69歲。也是不錯的。魯迅自己不才剛剛活過五十嗎?在那個年代,對朱安來說,生存和婚姻,大概比愛情要重要的多。


七月流火140400643


同人尚且不同命,更何況朱安和江冬秀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

魯迅和胡適都是新文化的旗手,兩人身上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也區別明顯。

(魯迅照片)


魯迅家道中落較早,所以過早地需要他懂事,需要他去承擔起照顧家庭的重任。而且魯迅在這一點上,非常傳統,所以他既要承擔外部對整個大家庭的壓力,同時還要承受來自家庭的內部壓力。很多大家族的長子都會感同身受,那是一種多麼的不易。所以魯迅養成了那種堅毅並且嫉惡如仇的性格。



(朱安照片,很抱歉他倆沒有合影)

而朱安是一個逆來順受的女人,非常傳統。用魯迅的話說,就是被封建禮教迫害的那種人。魯迅死後,朱安說自己也是大先生的遺產。所以有這句話註解,朱安就這輩子註定就是一場悲劇了。

所以洞房花燭夜的第二天,朱安就在魯老太太的房間裡支了張床,之後魯迅再沒有和朱安單獨相處過。

很難想象洞房花燭夜發生了什麼,現在最主流的看法是,朱安的那雙小腳嚇著魯迅了。魯迅完全不能接受那又長又臭的裹腳布。但對於小腳,辜鴻銘的那種喜歡,簡直讓人感覺變態。但是魯迅生前對朱安,還是極盡贍養之誼的,這也是魯迅私德不為人所詬病的地方。



(胡適和江冬秀照片)

而胡適之則完全不同。胡適之家境好,人聰明,純讀書出身,年輕時亦風流好耍。然而性格上卻並不堅毅。拖沓、綿軟,逃避,是胡適性格的主流。並且胡適較早地接受了美式教育,這讓他的思維習慣也更西式。

胡適娶江冬秀同樣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江家是旌德的望族。兩老太太在胡適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把這個婚姻敲定了。

被逼訂婚後,胡適躲了十多年,硬是沒躲過去。從這裡也可以看出胡適處理事情,拖沓綿軟,想凡事想糊弄過去拉倒。但他遇到了江冬秀。江冬秀不是沒文化 ,人家讀過私塾,而且比起朱安有見識,有手段。

一句”生世胡家人,死是胡家鬼”。把老太太感動得熱淚盈眶。所以逼婚,胡適更是勢單力孤了。胡適被逼於1917年回家結婚,結完婚就溜回北京了(還是躲避,逃跑)。結果次年江冬秀打起包袱就跑到北京去找胡適。




(江冬秀和孩子們)

其實說到女權主義,別看江冬秀裹著小腳。但是絕對巾幗不讓鬚眉,她把自己打扮出一副潑辣性格,狠抓胡適的弱點,專門下功夫整治。胡適愛名,愛面子,愛保持他那作國人導師的聖人形象。所以你有任何動靜,我就去鬧,鬧得人仰馬翻鬧得雞飛狗跳。雖然手段很惡劣,但是效果非常明顯,胡適竟不敢離婚,也不敢外遇,連正常文化圈子喝花酒,到後來都恐避之而不及。因為江冬秀動不動就會說,掐死孩子和他同歸於盡。


家裡有妻若此,實在是太嚇人了。



(晚年江冬秀和胡適,此圖來自網絡,侵刪)

很難說江冬秀的婚姻是不是也和朱安一樣是個悲劇。但是女人在婚姻生活上自私一點的下場,總歸是要好過那種“無私”的。

江冬秀畢竟有了兩個孩子和一個穩定的家庭,雖然那個弱雞丈夫經常是人在家,心在外。而朱安最終卻什麼都沒撈著,既無正常的家庭生活,也無子嗣,臨死前最大的願望是抱一抱海嬰,終究也沒有能夠實現。


炒米視角



民國時代是一個旗幟鮮明反封建思想的時代,其中一項最顯著的一件事情就是反對封建包辦婚姻,無數熱血青年,拋棄舊家族的束縛,用自由戀愛的方式,捍衛自己的信仰,那個時代進步青年都以自由戀愛為榮,與包辦婚姻離婚,也成了那個時代顯著的特色。

可歷史就是這麼愛開玩笑,民國啟蒙運動,一左一右公認的領袖人物,魯迅和胡適,最終都沒有離婚,一直都是封建包辦婚姻,這不得不說是一個特殊現象,但胡魯二人卻又各不相同。

簡單來講,胡適和魯迅最終都找到了幸福,只不過方式不一樣,魯迅是徹底不理會原配,名義上是夫妻,卻只當做是一個擺設,後來遇到許廣平也過上了幸福生活。

胡適是不斷改造妻子,從最初的一直想離婚,到江冬秀強悍無比死活不離,胡適選擇的道路是忍讓,然後不斷送妻子去讀書學習,一點點改造妻子,最後也慢慢過上了還算安逸的生活。

民國是多變的,有時候人的命運自己也無法決定,幸福的家庭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們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因為大浪襲來的時候,幾乎沒有人可以倖免。


昭烈名臣


剛剛在網上搜了一下胡適和魯迅兩個人的婚姻,雖說兩個人都是封建包辦,但結局卻大相徑庭,我總的感受就是:真為魯迅的妻子朱安惋惜,真是應了魯迅自己說的那句“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朱安名義上是魯迅的妻子,實則卻是她婆婆的僕人!

題主問為何會出現兩種不同的結局?感情之事歷來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總體來說,胡適之所以沒能擺脫舊的婚姻,而魯迅卻能做到,原因有三:一是胡適和魯訊自身的性格。他們同樣都是“五四”新文化的領導者,但以後二人的態度卻決然相反,胡適倡導改良,反對暴力;魯迅可就要急進得多了。所以一個緊跟蔣介石去了臺灣,一個同情共產黨,被贊為“革命家”。

二是各自配偶的因素。胡適的妻子江冬秀是名門望族之後,是千金大小姐。她和胡適1917年12月完婚,胡適直到1923年7月才提出離婚,這時他們已經有了兩個兒子了,“母憑子貴”,正是因為這點,江冬秀才可以以殺死兩個兒子相威脅。朱安卻不同,他們兩人從結婚開始就一直都沒同過房,魯迅打從一開始就十分的討厭她。

三是婆婆的支持度不一樣。朱安因為沒有生孩子,在舊社會“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婆婆肯定是不喜歡的。相反,許廣平為魯迅生了一個兒子,可想而知,婆婆們的想法了。

還是那句話,“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喜劇也好,悲劇也罷,畢竟都是舊社會制度造成的,但願朱安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詩畫人生相約篁嶺


丈夫不一樣,妻子命運當然不一樣,婚姻是雙方犧牲,誰讓江冬秀碰上了一個厚道的胡適之呢?朱安和魯迅的不上床婚姻我能理解,所不理解的是魯迅的那份刻薄,他把對待階級敵人勇氣全撒在了一個弱女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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