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重要消息

从7月1日开始

宣城已实施这项新规

你我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赶紧来了解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由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公布,新规将市区烟花“限放”改为“禁放”,自7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也意味着在过年期间,市民不能再放烟花爆竹了。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在哪禁

具体禁燃区域为:水阳江、沪渝高速、敬亭山(含敬亭山风景名胜区)合围区域,以及向阳大道(至青弋江大道)、响山路(至青弋江大道)、薰化路(至青弋江大道)、宝城路(至青弋江大道)、日新路(至青弋江大道)、阳德中路沿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区域内全年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大家注意了,宣城人在这件事上再不能任性!

而禁放区域外的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幼儿园、学校、文化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山林、草原、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怎么管?

由“限”改“禁”,《管理规定》还首次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宣城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和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应当履行主体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谁来管?

《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还对烟花爆炸的管理作了明确分工,规定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残留物破坏环境卫生、毁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等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商质监、环保、住建、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是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责任主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做好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摸底排查、信息上报、引导劝阻、发现举报和配合执法等工作。

能卖吗?

由于“限放”改为“禁放”,在禁放区域内,同时也将禁止批发、零售、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过去原有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会全部取消,也不再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而在禁放区以外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则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怎么罚?

未来,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对责任人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今年1到5月份,市区已查处90余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守护“宣城蓝”需要全市共同的努力,市民如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随时拨打110或12350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会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赶紧告诉朋友和家人,

可不能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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