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狀態下幫別人處理了一個違停,不扣分只付錢,有問題嗎?

她她她被感情騙了丶


問題意見

1.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影響取保候審。

但是如果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根據具體情況,責令你交出駕駛證,而在其後你“駕駛車輛導致違停”,儘管只付錢(也許交警部門沒有查驗你的駕駛證),如果交警部門查驗駕駛證問題不就更突出嗎?所以這顯然不符合規定,如經司法機關查實會影響取保候審,可能會被責令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甚至重新收監。

2.只要被取保候審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69條的規定,是沒有問題的,取保候審不會受到影響。

違停的處罰雖然也屬於行政處罰,但沒有造成其他後果的,僅與車輛通行管理有關,並不是嚴重違法,社會危害性極低,單純的違停一般不計入“違法犯罪”的記錄中,不算行為人的“違法記錄”,基本不屬於“前科劣跡”的範疇,對定罪量刑沒有影響。

法律條文

刑事訴訟法第69條。

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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