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警方嚴打網絡謠言 營建安全清朗網絡空間

今年以來,濮陽市公安機關充分履職,主動作為,積極開展網上巡查、過濾刪除,嚴厲打擊網絡謠言和有害信息違法行為。一是主動進攻。加強網上巡查力量,提升監控能力,對凡是造謠、首發和多次轉發的,做到第一時間發現並跟蹤處理;二是加強監管。積極會同網信、宣傳等部門,不斷加大對我市網絡平臺和基礎運營商的監管整治力度,建立快速發現、報送和處置通道,依法加強網絡空間監控治理,對網絡謠言多發頻發的網絡社區,做到堅決依法整治整改;三是嚴厲打擊。不斷加強公、檢、法偵查打擊的整體合力,對編造、傳播網絡虛假信息謠言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到從嚴從快、依法嚴厲打擊懲處,打擊一個,曝光一個,形成強大的法律震懾。


案例一

清豐師某某、滑縣李某編造“濮陽縣加油站掃碼爆炸”謠言被行政拘留。

2018年7月18日,濮陽縣某加油站附近發生天然氣閃爆事故。濮陽縣政府當晚即發佈了情況通報。但隨後卻有個別網民編造“恐怖分子已經進入濮陽,這只是一件恐怖襲擊”、“因為天熱,加油時拿手機掃二維碼,當場引起爆炸,當場蹦死4人”等謠言信息,並在網上發佈傳播,給社會治安造成不良影響。經查,編造發佈人分別是清豐縣大屯鄉某村師某某(男,54歲)和滑縣八里營鄉某村李某(女,30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規定,該二人分別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5日、3日行政拘留。

案例二

濮陽縣封某傳播“渠村三個小孩被偷”謠言被行政拘留。

3月份,我市微信群中傳播消息:“濮陽渠村被偷了三個孩子……有一個陌生人剛把孩子迷暈,幸好被胡云田及時發現,偷孩子的兩個人被抓了起來,現被關在派出所。”

濮陽市公安局網安部門立即開展調查工作,在白罡派出所協助下,經查濮陽縣白罡鄉封某(女,漢族,現年30歲,本村村民)有發佈謠言嫌疑。經訊問,封某某對其傳播網絡謠言的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處封某某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

案例三

南樂縣常某某散佈網絡謠言被行政拘留。

7月初,南樂縣很多微信群中轉發一條“寺莊鄉某村李某某的兒子被拐賣”的信息,信息中還留有李某某的聯繫方式,稱轉發該信息後可與李某某聯繫索要微信紅包。南樂縣公安局寺莊派出所接李某某報案後,迅速開展調查。辦案民警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查詢到該虛假信息的發源地為清豐縣常某某微信,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常某某和受害人李某某存在經濟糾紛,常某某有重大違法嫌疑。

7月16日,寺莊派出所民警成功在清豐縣城將常某某抓獲。經詢問,常某某對其編髮、散佈李某某孩子被拐的網絡謠言供認不諱。常某某因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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