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紀委通報3起發生在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钦州市纪委通报3起发生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浦北縣六硍鎮橫崗村原村委會文書盧明型未及時為其親屬辦理停保問題。2011年4月,盧明型為其生活困難的胞弟盧某某辦理農村低保補助並獲得批准。2016年起,盧某某家庭生活好轉,不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補助條件,盧明型沒有及時上報情況和在村委低保評議會上提出異議,未及時給予辦理停保手續,致使盧某某違規領取低保金10080元。盧明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多發放的低保金上交國庫。

二、欽南區東場鎮東場村委會文書黃良峰違規幫助他人獲取低保金問題。2009年12月,黃良峰在協助鎮政府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故意虛報、隱瞞申請人的家庭信息,致使不符合條件的吳某、黃某某通過審批並領取低保金17474元。黃良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不符合條件發放的低保金上交國庫。

三、欽北區大寺鎮大寺村委會原副主任鄧龍勝、文書劉文戶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至2016年,鄧龍勝、劉文戶在協助鎮政府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未及時上報取消已死亡人口的低保待遇,致使民政部門多發放低保金共計5670元。鄧龍勝、劉文戶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多發放的低保金上交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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