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成資訊:山東省濰坊市社會保險必備知識解讀

炳成資訊:山東省濰坊市社會保險必備知識解讀

(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手續辦理服務指南

一、業務名稱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手續辦理

二、經辦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主席令第35號)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

(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20號令)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三、申請材料

企業社保繳費基數申報需提報:《社會保險年報彙總表》,《社會保險年報明細表》,《誠信申報承諾書》,省社保局蓋章確認的《養老金髮放證明》(僅限養老保險在省社保局參保的上屬企業單位),社保經辦機構依法要求提供的會計憑證等其他資料。

四、辦理流程

全市社會保險繳費平均基數公佈後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集中申報本單位職工當前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並自社保年度起始月(當前為每年4月)起進行繳費基數補差。

1.用人單位應根據每年的年報通知要求,如實填寫每個職工上年度月均實得收入,由職工本人簽字認可並進行不少於一週的公示;

2.用人單位通過網上服務系統(www.wf12333.cn)進行網上申報;

3.用人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社保服務大廳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申報材料後進行基數調整。



(二)社會保險費徵繳服務指南

一、業務名稱

社會保險費徵繳服務。

二、經辦依據

(一)《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主席令第35號);

(二)《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1999年國務院令第259號);

(三)《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2013年人社部第20號令)。

三、申請材料

無。

四、基本流程

單位經辦人攜帶轉賬支票到市社保中心一樓服務大廳或建設銀行城區網點,即時辦理。



(三)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辦理服務指南

一、業務名稱

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辦理

二、經辦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91號);

(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50號)。

三、申請材料

1.社會保險關係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2.社會保險關係轉出:身份證原件。

四、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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