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天然氣又雙叒叕漲價!

成都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即將調整

據成都商報報道,26日,成都市發改委召開調整居民氣價及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據悉成都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在之前綜合門站購進價格基礎上上漲0.15元/立方米。此次調整,源於國家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從2018年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我省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統一上調為1.54元/立方米。上游供氣企業與下游城鎮燃氣企業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

門站價格理順後,我市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在之前綜合門站購進價格基礎上上漲0.15元/立方米。經測算,我市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第一階梯氣價從1.89元/立方米調整為2.03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14元/立方米,低於國家最大調整額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的規定。

三階梯氣價及合表用戶氣價按照國家規定的比價關係確定,第二階梯氣價從2.27元/立方米調整為2.44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17元/立方米;

第三階梯氣價從2.84元/立方米調整為3.05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21元/立方米;

合表用戶居民用氣和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從2.08元/立方米調整為2.23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15元/立方米。

本次居民調價對於居民家庭支出有何影響?據瞭解,本次居民第一階梯氣價上調0.14元/立方米後,按居民月平均用氣量24立方米測算,每戶每月增加支出約3.36元,佔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為0.03%;對居民家庭採暖戶,按採暖期月均用氣量282立方米測算,每月戶均增加支出約48元,佔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為0.53%。本次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後,對低保對象家庭每月補貼3.36元,補貼資金由相關區財政承擔,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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