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里,潘金蓮在認識西門慶和武大郎之前都經歷了什麼?

讀行記


作為《水滸傳》和《金瓶梅》兩部小說中的經典人物,潘金蓮一直是一位妖豔、淫蕩和歹毒的婦人形象,併成為影視作品反覆渲染刻畫的反面教材。儘管潘金蓮是文學作品中的人物,卻也有屬於自己的一段故事。

在大家的印象裡,提到潘金蓮,或許最為熟悉的就是勾搭武松、出軌西門慶和毒殺武大郎了。但是,在她嫁給武大郎之前,到底擁有怎樣的人生經歷呢?

潘金蓮出身貧寒,原本是一戶潘姓人家的女兒。在重男輕女的男權社會中,女子的命運多半是悽慘的。在潘金蓮九歲時,便被賣到了王招宣府裡做使喚丫頭。

儘管是當做下人使喚,但畢竟也算衣食無憂。然而不幸的是,幾年后王招宣卻一命呼嗚了。此後,潘金蓮的母親藉機把女兒接回家中,又另尋了戶富貴人家,再次把女兒賣了。

再次被賣的潘金蓮,依然是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長得十分俊俏。這也曾為潘金蓮悲慘命運的開始。

新的主人姓張,是一個出了名的老色鬼。這個糟老頭子一直垂涎於潘金蓮的美色,企圖將其收入房中。

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儘管潘金蓮一直躲避和抗拒,還是成了色鬼老張有實無名的女人。然而,這姓張的老色鬼確實個怕老婆的孬種。張夫人見他和潘金蓮有不軌之事,於是大鬧。出於無奈,這個老色鬼便將潘金蓮嫁給了武大郎。

與其說是嫁,倒不如是在這個矮矬窮的家中寄放了自己的物品。名義上是給武大郎送了個媳婦,實際上也方便自己日後前來隨時享用。

至於以後的事情,大家就都熟悉了。潘金蓮嫁給武大郎後,談不上本分。她與西門慶勾搭上後,毒殺了武大郎,進入西門慶府中做了小妾。最後,在享盡了榮華富貴和度過了一段極度淫糜的生活後,被武松誅殺。


碣石樵子


南門外、金蓮

這潘金蓮卻是南門外潘裁的女兒,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纏得一雙好小腳兒,所以就叫金蓮。

潘金蓮是南門外潘裁縫的女兒。說到這個南門外的時候,張竹坡夾批提醒人們「記清」。那這個南門外有什麼特別的呢?


南門外基本上就是西門慶主要活動的區域,《金瓶梅》中的很多重要人物、重要地點,都出自南門外。


潘金蓮是南門外潘裁縫的女兒。

孟玉樓是南門外販布楊家的正頭娘子。

花子虛在南門外有一處莊田,後來賣給了守備周秀(春梅後來成了守備夫人)。

西門慶的祖墳在南門外五里。後來官哥、李瓶兒、西門慶都葬在了這裡。

南門外有個永福寺,是周守備的香火院,後來潘金蓮葬在了這裡。春梅作了守備夫人後曾在永福寺與吳月娘會面。永福寺在《金瓶梅》中是個十分重要的地方,《金瓶梅》世界中只有兩個寺院,道家是玉皇廟,僧家是永福寺。這兩者都貫穿全書,張竹坡說這是「一部起結」。整部書也確實是起於玉皇廟,結於永福寺。


除了這些明確點出的「南門外」之外,《金瓶梅》中更多說到的是簡略的「門外」。若這個「門外」就是指「南門外」,則幾乎整部書的的活動地點都在「南門外」。


潘金蓮孃家就在南門外,而且排行第六,所以嫁給西門慶後,大家都還是叫潘金蓮「六姐」。這說明潘金蓮是有姐妹的。潘金蓮的這些姐妹是死掉了或者嫁人了,還是也被賣了,那就不得而知了。


潘金蓮長得很漂亮,腳也纏得好,所以叫金蓮。這表明「金蓮」並不是她的本名。因為「金蓮」這個名字是因為腳纏得好才叫的,而從出生到腳纏得好這些年間,潘金蓮不可能一直沒有名字。潘金蓮的本名估計很俗,「金蓮」應該是後來王招宣起的名字。


王招宣

潘金蓮父親死了,九歲那年,日子實在過不下去,潘姥姥就把潘金蓮賣到了王招宣府裡。潘金蓮彈唱、識字、化妝這一身本事,就是在王招宣府裡學的。


王招宣府在《金瓶梅》後半部還有出現,並且和西門慶有極大關係。王招宣的兒子認了西門慶作乾爹,王招宣的老婆林夫人也被西門慶搞到了手。後面的這些描寫,王三官人事不幹,就知道花天酒地,林太太和西門慶之事則寫的極為不堪。


把王招宣府寫的不堪,則可見九歲的潘金蓮賣到王招宣府裡後,會是個怎樣的環境。潘金蓮之成為潘金蓮,在王招宣府裡的那幾年,應該是影響至大的。書中說得很明白,潘金蓮在王招宣府裡:

「不過十二三,就會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女工針指,知書識字,梳一個纏髻兒,著一件扣身衫子,做張做致,喬模喬樣。」

後來還有一處,吳月娘說到潘金蓮對唱曲兒的熟悉。

「他什麼曲兒不知道!但題起頭兒,就知尾兒。象我每叫唱老婆和小優兒來,只曉的唱出來就罷了。偏他又說那一段兒唱的不是了,那一句兒唱的差了,又那一節兒稍了。」

潘金蓮的這番工夫,自然也是在王招宣府裡被調教出來的。


張大戶

到十五歲的時節,王招宣死了,潘媽媽爭將出來,三十兩銀子轉賣於張大戶家。

這裡所謂「爭將出來」,應該是重新買回來。


王招宣死後,林太太和王三官日子就不好過。王三官就不大有錢,逢年過節還是岳父賞點錢度日。另一面,在王三官和林太太還沒出場的時候,《金瓶梅》中就已經提到了「王招宣府當的皮襖」。可見林太太都已經靠典當度日了。


皮襖都當了,潘金蓮自然也是要被賣掉的。所以潘姥姥所謂「爭將出來」,應該是花錢重新買回來,轉手賣給了張大戶,賺個差價。


張大戶是覬覦金蓮美貌的,只不過在《水滸》中,潘金蓮不肯依從。但在《金瓶梅》中,張大戶還是得手了,潘金蓮當然也沒抗拒的意思。


張大戶得了潘金蓮後,就染上了病了。

「第一腰便添疼,第二眼便添淚,第三耳便添聾,第四鼻便添涕,第五尿便添滴。」

這事自然被張大戶的老婆發現了,打了潘金蓮一頓。


武大郎

在《水滸》中,張大戶由於金蓮不從,才一氣之下把她嫁給武大郎。但在《金瓶梅》,張大戶把潘金蓮嫁給武大郎,卻完全是為了自己行事方便,明面上是嫁給武大郎,暗地裡卻仍是自己享用。

「這大戶早晚還要看覷此女。」

武大郎也知道張大戶和潘金蓮之間的事,但武大郎拿了人家的錢了,有時撞見了,也不說什麼。


張大戶不久死了。張竹坡說「金蓮起手試手段處,已斬了一個愚夫。」之後潘金蓮就跟著武大郎租了兩間房子一起生活。


潘金蓮和武大郎一起的狀態是怎樣的呢?書中說得很明白:

「那婦人每日打發武大出門,只在簾子下嗑瓜子兒,一徑把那一對小金蓮故露出來。」

當然,這一句描寫在《水滸》中是沒有的。《金瓶梅》所寫的潘金蓮畢竟更像潘金蓮。


之後金蓮勾情,王婆說妓,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了。


孫虛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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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小說以西門慶、潘金蓮和武大郎、武松等人故事起筆,然後勾勒了明朝後半葉的社會百態。起筆內容,與《水滸傳》中武松打虎到淫婦藥鴆武大郎的故事情節高度一致,所以一般認為《金瓶梅》是《水滸傳》的同人小說。

從小角色到主人公,酷

《水滸傳》中,潘金蓮不過是一個重要的配角而已,到了《金瓶梅》,蘭陵笑笑生將其扶正,成為一等一的女主。至於題主所問的她在碰到武大郎跟西門慶之前都經歷了什麼,就是一個非常淺顯的故事了。

潘金蓮嫁給武大郎遇到武松是在同一年,據考證是1115年,宋徽宗政和五年,當時她見到武松,問他多大,武松說二十八歲,潘金蓮接了一句“原來叔叔倒長奴三歲。”也就是二十五歲——金蓮這句話藏著幾分應許之意,嫂子跟小叔子說年齡,足夠開一下八卦心了——

按照民間報虛歲的傳統,潘金蓮應該生於1091年

那麼,題主問的就是潘金蓮這二十多年的人生經歷了。

從小就是被賣的命,苦

這二十多年,雖然大宋王朝的國力穩步地下降,朝廷也有序地朝著混亂邁進,但是民間活力仍然如昔。北方最大的威脅遼朝在天祚帝通知前後也遭遇著國力衰微的挑戰,並且時時受著阿骨打的金爭權的威脅,經常發生衝突。在這個背景下,大宋朝廷倒享受到了難得的和平時光。哲宗、徽宗平穩地實現了皇位交接,大宋朝也倒還風調雨順。

潘金蓮出生在清河縣城南門一戶潘姓裁縫家中,是這家第六個丫頭——看來潘裁縫也是求子心急啊,還好大宋朝不實行計劃生育。金蓮自幼天生麗質,小小年紀就會塗胭脂抹粉,長到九歲的時候,被賣到了王招宣府中,學習彈唱、讀書寫字什麼的,天生媚骨吧,十二三歲就學會了人事,“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女工針指,知書識字”樣樣拿手。

可惜命不好,金蓮十五歲的時候王招宣一命嗚呼,她母親趕緊把她搶回家來——倒不是愛女心切,而是怕被人拐走,沒錢賺——轉手三十兩銀子賣給張大戶家中做使女。

成了大戶家庭矛盾犧牲品,哭

這張大戶有萬貫家財、百間房屋,可惜了年逾六旬卻沒個寸男尺女的,想納妾也不敢,主要是因為婆娘餘氏太過厲害。只能曲線救國,想了個辦法買了兩個模樣俊俏的使女,一個金蓮一個玉蓮,花大力氣培養這倆丫頭出落成人才,好有福享用。無奈婆娘管的緊,一直沒機會下手,只能看著眼饞。可惜的是,玉蓮早早死了,也沒撈到機會。後來趁婆娘不在,終於給金蓮做了風流事。當時,金蓮年方二九,正是大好年華。

但是世上無難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餘氏還是知道了張大戶的偷腥舉動,不過餘氏也活該,你不能把貓關到籠子裡,卻把魚管起來這不是瞎鬧嗎!餘氏要死要活,非要拼個長短,張大戶沒辦法,就把金蓮許配給了租用他家房屋賣炊餅的武大郎。張大戶仍舊每日趁大郎出去買炊餅的空檔,來和金蓮幽會,有時被大郎撞見,也不說破,綠帽子戴的安穩。

不過,張大戶的日子也不好過,收用了金蓮之後,不覺身上添了四五件病症。端的那五件?第一腰便添疼,第二眼便添淚,第三耳便添聾,第四鼻便添涕,第五尿便添滴。看來是把腎弄壞了,也可見金蓮的功夫確實不一般。

後來,張大戶得了陰寒病症,嗚呼死了,估計這死因跟金蓮也有關係。餘氏也知道了緣由,就把武大一家都攆走了。

武大搬家到紫石街,依舊賣炊餅。耐不住金蓮的牢騷,攢錢買了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對門,就是開茶鋪的王婆王媽媽了。

後來,金蓮遇到武二郎,示愛被拒,然後碰到了西門慶,在王婆的攛掇下,成了好事,也開啟了人生新篇章。


何殊我


潘金蓮在《水滸傳》裡所佔篇幅不多,卻留下了千古罵名。不過如果仔細看看《水滸傳》,在女性角色裡面,潘金蓮所佔的篇幅絕對可以博得一個女主角的位子。怎麼說呢,因為水滸裡面描寫女性的場面本就很少,潘金蓮是有來歷的,而且其他女性往往就勾搭一個,潘金蓮卻是勾三搭四,先是勾搭武松未遂,後來又搭上了西門慶,來來回回,著實費了不少筆墨。這裡面對潘金蓮下筆頗重,形象也愈發立體生動。比如說她看到武松時候的春心大動,被武松斥責以後的撒潑對罵,遇到西門慶以後的慾火難耐,殺人以後無所顧忌的逍遙快活,這些都寫的太精彩了。這也就難怪後面有人專門以潘金蓮為主角寫了一本《金瓶梅》,給我們展示了一個活色生香又殘酷無比的市井世界。

《金瓶梅》是基於《水滸傳》編寫的潘金蓮,主要展現的是潘金蓮跟隨西門慶以後的生活。裡面讓人印象特別深刻的就是潘金蓮與她母親的關係,她母親從小就把她賣來賣去,關係並不好。潘金蓮跟了西門慶以後,潘母去看她,結果出不起轎子錢,潘金蓮本來就敏感自卑,把這當作奇恥大辱,對她母親展開了一段痛入骨髓的罵街,這一段真的太讓人難忘了。可以說她們母女之間幾乎沒有感情。

既然潘金蓮跟母親關係那麼差,這裡要說一下潘金蓮的前半生,那我想拋開《金瓶梅》,只基於《水滸傳》,重新編一編。

潘金蓮前半生又可分為兩個階段,說起來,潘金蓮小時候家裡不錯,父親做生意,頗有些錢財。潘金蓮小時候就生的標誌,加之心靈手巧,從小學了一身好針線,父親還指望她將來嫁個富貴人家呢。無奈後面她老爹跟知府的兒子鬧了矛盾,居然被打入獄,母親疾病交加就這麼死了,後來父親死在獄中,家財也很快被霸佔,潘金蓮就被賣給人家當使女,那年潘金蓮才十歲。

本來潘金蓮是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父母也慣了她不少毛病,給人當使女如何能高興。主人罵她倒也罷了,如果比她先來的想著欺負她,她可不答應。本來都是些十多歲的小姑娘,潘金蓮從小吃的好,身體格外結實,比一般小姑娘都要高一些,無論跟人吵架還是打架都沒輸過,所以她的脾氣也愈發潑辣起來。


就這麼到了十三歲,張大戶看到了潘金蓮,看她長的標誌,又頗通針線,就花大價錢把她買下來。這張大戶形容猥瑣,比武大郎高一點,白一點,其他就跟武大郎差不離,倒是他老婆十分高大,跟他頗不相配。不過呢,張大戶外貌醜陋,卻頗富心計。他見潘金蓮當時年幼,就假裝對她很好,宛若慈父一般,潘金蓮雖然不喜歡他的外貌,但覺得新主人不錯,也就在家裡賣力幹活。

這潘金蓮生的好看,在張大戶家裡算是最漂亮的一個使女,家裡面的傭人小廝也喜歡與她親近。潘金蓮正好是情竇初開的年紀,看到一群人圍著自己轉,也頗感自得,有機會就跟他們嬉笑打鬧,倒也快活。這些人雖然比張大戶長得好點,但也是平平無奇,潘金蓮跟他們調笑歸調笑,心裡卻不怎麼看得上他們。這金蓮擅長針線,繡藝無雙,她繡好的布匹就要多賣一些錢,由於這項特長,金蓮在張家的地位也逐步提高,除了針線活,其他活都不用幹了。後來換了一個俊俏的貨郎來買步,金蓮跟他接觸最多,一來二去就好上了。

那貨郎是個靈巧人物,舌燦蓮花,金蓮雖然是懵懂少女,但對於男女之情卻正是濃烈。而且每隔半月,就有一次大的收貨,兩人可以有一個時辰的獨處時間,金蓮是個黃花大閨女,貨郎卻是個情場老手,幾次約會下來,金蓮就被迷個神魂顛倒。可惜好景不長,那貨郎嘴上說的比唱的都好聽,柔情蜜意似乎怎麼都用不完,可是說不見就不見了,一次收貨以後,就此銷聲匿跡。

潘金蓮那時候剛剛十八歲,享受了一段如此時光,如何能再忍住。這時候張大戶的嘴臉逐漸暴露,開始對潘金蓮動手動腳,潘金蓮打小就有脾氣,剛剛跟貨郎好過,看到張大戶猥瑣的樣子,再想起貨郎那俊俏的面龐,強壯的身體,對張大戶打心眼裡厭惡,所以只是躲避。另一方面,張大戶的兒子張小戶也逐漸長大了,記得金蓮剛到的時候,張小戶才十歲,現在都已經十五了。張小戶隨他媽,雖然不算多麼英俊,但也是人高馬大的,本來這個年紀差不多也該討媳婦了,但是張小戶卻在讀書。這張大戶沒啥文化,卻希望兒子可以考取功名,無奈張小戶讀書資質一般,讀了這麼多年連個秀才都沒考上。

金蓮小時候還是識得幾個字的,有時候聽張小戶讀書,也會隨聲背幾句,而且背的比張小戶快多了。張大戶看金蓮還有這才能,就經常讓潘金蓮陪讀。潘金蓮之前有俏貨郎,現在這人不知死哪去了,可是心靈肉體的寂寞誰來排遣,又要如何應對張大戶的糾纏。這時候潘金蓮盯上了張小戶,這小戶本來是個無知少年,潘金蓮卻已經經歷過了,哪裡經得起她的調教,很快兩人就好上了。這小戶後來還表了一個決心,說不考上秀才,決不娶媳婦,藉機讓潘金蓮花更多時間陪讀,實際上是跟潘金蓮鬼混。兩人時機和樣子都做的非常好,居然配合的天衣無縫,無人知曉。



潘金蓮知道這樣絕非長久之計,可是一來可以擺脫張大戶糾纏,二來張小戶也讓她十分快活,那也就走步看步得了。可惜好景不長,這張小戶是個福薄之人,沒過兩年忽然生了大病,居然給病死了,潘金蓮又沒了指望。

這張小戶是張家長子,又是正妻生的,還是唯一一個兒子,其他兩房妾生的都是女兒,所以張家上上下下都沉浸在悲痛的氣氛中。過了一年多,張大戶又開始打起了潘金蓮的主意,可是潘金蓮死活不答應,到底為啥呢。

首先張大戶長得太難看了,也已經老了,潘金蓮對他皺巴巴的皮膚就感到厭惡。其次張大戶雖然許諾讓她當妾,可是潘金蓮卻深知主婦的個性,那兩個小妾被收拾得的服服帖帖,還沒有她這使女來的自在。再有更重要一點,潘金蓮畢竟是張大戶的人,每次在他面前裝的跟貞潔烈女似的,如果被他發現自己早已經不是完璧之身,還不得被他打死,於是她死活不從。後來實在逼得緊,她直接跑到張大戶老婆面前告狀。張大戶本來就怕老婆,又因為死了兒子,他老婆一直很傷心,聽說他又想納妾,一下子暴走了,好好收拾了張大戶一頓。後來張大戶果然慫了,卻對潘金蓮十分憤恨,便倒貼錢送她給了武大郎,也就有了後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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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覽眾河小


潘金蓮這個人物在中國家喻戶曉,她先後出現在《水滸傳》和《金瓶梅》兩部名著中,和很多英雄人物的傳世不同的是,潘金蓮似乎早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一切關於她的故事,都跟性有關。

在一夫一妻制的今天,很多人一生只有一個伴兒,即便是算上前任,也不會太多,但金瓶梅里的潘金蓮,卻用一個事實告訴我們,在一夫多妻制的古代,她作為一個女子,竟然也能做到“人盡可夫”。

縱觀潘金蓮的一生,跟七個男人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說的這種關係,自然是男女之間的關係。今天我們就先說她的第一個男人,在遇到西門慶和武大郎之前的故事。

很多人會說,潘金蓮九歲就被賣到了王招宣府裡,她的第一個男人應該是王招宣,但我們知道,她在王招宣府裡的六年,都還只是個小女孩,屬於未成年少女,王招宣不可能收用她,所以王招宣不算是她的第一個男人。

對金瓶梅不熟的讀者,一提到潘金蓮的男人,都會立馬想到西門慶和武大郎,但金蓮在遇到西門慶和武大郎之前,她的貞操卻是被一個叫張大戶的老色鬼給奪了去。

如今一提潘金蓮,很多人都覺得這是一個淫賤的女人,其實潘金蓮並不是一生下來就這樣,她因為家窮,九歲就被賣到了王招宣府裡,學了琵琶彈唱,又讀書識了字,後來王招宣死了,她又被自己的母親賣到了張大戶家。

金蓮被母親三十兩銀子賣到張大戶家時,剛剛十五歲,而十五歲在古代,是女子及笄的年齡,相當於今天的成人禮,也就是說,十五歲的金蓮,已經由一個小女孩成長為一個可以談婚論嫁的少女了。

如果我們做一個假設,這個張大戶是一個為人正派的男主人,沒有奪走金蓮的少女貞操,那麼金蓮的命運也許會被改寫,但生活中的很多偶然,最終促成了命運的必然,金蓮的命運正在被一個又一個男人改變。

這個張大戶是個老色鬼,看到剛剛成人的金蓮,會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又會品竹彈絲,針黹女紅,就坐不住了,想收歸房裡,但因為身邊有個悍妻,一直沒敢下手,後來妻子去鄰家赴席,這個張大戶就把金蓮叫到房裡,趁機佔有了。

這一年,金蓮十八歲,在今天來說,剛成年。可以說,張大戶是金蓮成年後的第一個男人,這個男人等於是利用男主人的威權,把金蓮佔有了。

金蓮當時願不願意呢?或者說她當時是拒絕的,但畢竟是一個弱女子,再怎麼拒絕,也可能無法逃出一個男人的魔掌?所以我一直懷疑,張大戶對金蓮的佔有,不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而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威逼利誘,而這也是金蓮墮落的開端。

這個張大戶年紀不小了,笑笑生說他“劉郎還是老劉郎”,且收用金蓮之後,身上就添了四五件病症,腰疼,流淚,耳聾,流鼻涕,尿滴瀝……所以人還是不能太貪,酒色財氣四樣,都要適可而止,哪一樣過了都可能會危及健康。

就像王熙鳳捉姦賈璉一樣,張大戶收用金蓮之後不久,就被主家婆發現了,於是對金蓮百般苦打,跟我們今天的正妻大戰小三如出一轍。多少年來,男人犯了錯,到最後都是女人之間的戰爭。

張大戶不得已,只能幫金蓮尋一個人家,於是金蓮就嫁給了武大郎。很多人會問,為什麼張大戶不把潘金蓮交給她媽?過去的的女子沒地位,潘媽媽為了活命,是將女兒當商品賣給了張大戶,所以潘金蓮相當於是張大戶的個人私產了,他有權力處置潘金蓮。

張大戶收用金蓮,讓我想起了紅樓夢裡的賈赦逼娶鴛鴦,賈赦跟張大戶有得一拼,都是老色鬼,所不同的是,張大戶家有悍妻,而賈赦卻沒人敢管,填房邢夫人還幫他拉縴說媒呢。

潘金蓮之所以嫁給武大郎,都是張大戶一手策劃的,他之所以這麼做,原因很簡單,就是要找一個老實頭,以便自己還能跟金蓮廝會,而事實證明,拿了張大戶不少好處的武大郎,明知道潘金蓮跟張大戶有舊,就甘願做王八,跟後文出現的韓道國之於王六兒,紅樓夢裡的多渾蟲之於多姑娘,一模一樣。

很多人會問,金蓮先是被張大戶奪走了貞操,後來又多次與張大戶廝會,難道她真的喜歡腰疼流淚耳聾流鼻涕尿滴瀝的張大戶嗎?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但她為什麼選擇做張大戶的小三呢?可當時的金蓮,是張大戶的私人財產,她根本就沒有選擇權,除了順從還是順從。

紅樓夢裡的賈蓉,高興了,身邊的丫鬟隨便摟一個就敢親嘴,寶玉神遊太虛幻境回來,拉著襲人就要雲雨,皇帝高興了,與任何一個宮女都可以啪啪啪……在那個女人沒有任何地位的時代,作為主人身邊的奴婢,命運有多悲慘,可想而知。

當然,金蓮的順從,自然不是無條件地順從,她從張大戶那裡應該得到了不少好處,一如後來她嫁給西門慶後,每次兩人啪啪啪後,她都會跟西門慶要東要西。

原文說金蓮十二三歲就“做張做致,喬模喬樣”,似乎潘金蓮在被張大戶收用之前,就開始墮落或者種下了墮落的因,張大戶不過是徹底切斷了她做良家婦女的退路,讓她在慾望的深淵裡一直墮落沉淪下去,直到最後被武松殺死。

我們知道,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至關重要,一個在良性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和一個在惡性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在後天的品性以及為人處事上,會有很大差異。金蓮的悲劇,在於她一直成長於惡的環境,自然不可能開出多麼高潔的花來。

金蓮九歲到十五歲的六年裡,都在王招宣府裡做使女,這個王招宣府看似是高門貴府,我們知道,這個府裡的女主人林太太,那可是一個耐不住寂寞的女主人。

原文第六十八回,鄭愛月兒跟西門慶這麼介紹林太太:王三官娘林太太,今年不上四十歲,生的好不喬樣!描眉畫眼,打扮的狐狸也似。她兒子整日在院裡,她專在家,只尋外遇。假託在姑姑庵裡打齋,但去,就在說媒的文嫂兒家落腳。文嫂單管與她做牽頭,只說好風月月。

王招宣府裡有這麼一對道德淪喪的母子,尤其是林太太這個女主人,這對少女時期的潘金蓮會產生多麼大的影響?這六年的影響,可以說定格了金蓮一生的品行,也註定了她短暫的一生的命運。

後來的張大戶家,又何嘗不是這樣,男主人整天色迷迷的,找機會就會在她身上捏一把,女主人更是一有不滿,就打罵不休,再往後,她嫁給武大郎,又跟處處算計人的壞媒婆王婆做了鄰居……潘金蓮在這樣的環境中,不斷地往下墜落……

所以我們很清楚地知道金蓮的“做張做致,喬模喬樣”是得自誰的“真傳”了,也更明白了為什麼她會被張大戶奪走貞操,為什麼她沒有像紅樓夢裡的鴛鴦一樣,在被賈赦逼迫時,以死相逼,因為她的成長環境,早已腐蝕了她的本性,她沒有能力也不可能在被男主人用錢物收買時斷然拒絕。

金蓮的悲劇,從一開始就種下了。


少讀紅樓


凡事有果皆有因。潘金蓮雖然已經被釘在歷史的恥辱簿上,作為浪蕩女子的代表,主要在於其偷腥殺夫,為歷史、現在、未來(待定)的人們所不能忍,這是極壞的風氣,也是男權時代的最大“惡”。由此,很少有人去關注為什麼潘金蓮要走向這條道路,偏偏不安分,去勾搭其他人,毒害自己的丈夫。

可恨之人往往有可憐之處。潘金蓮也不是生來就絕對的壞和浪。

簡單介紹《金瓶梅》,原作者各取其中的女主角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三個女人的名字,合成書名。其中最大的角要數西門慶,他是一方惡霸、巨賈富商、官僚體系三種身份的代表,通過編年體記載西門慶的情慾、社交等生活細節展開,集中反映了明代整體的社會全貌。回到正題。

遇見武大郎前的欺辱,丟失第一次

在《金瓶梅》裡,潘金蓮在嫁給武大郎之前,其實她的處子之身已經被原主人張大戶奪走。大概故事是,潘金蓮原來是清河縣張大戶人家的使女,這張大戶家纏萬貫,房屋百間,家裡還有一隻母老虎,即使有錢也不敢亂來。偏偏這金蓮長到十八,生的水靈,臉襯桃花,又有三寸金蓮,頗有姿色。大戶一心想拿下,無奈家裡管得緊,後趁著主家婆到附近吃宴席,大戶把金蓮喚至房中,於是強行還是軟用,就把金蓮奪去了第一次,由此開始了人生的第一次放浪。

後來主家婆知道,與張大戶大吵,(還有說法是金蓮告密主家婆),張大戶知道家中無法安置,於是將她白白賠給了武大郎,就這樣武大郎一分錢不花地得到大美女。

而這武大郎,人雖老實,可惜身材短矮,人稱三寸丁谷樹皮,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聽這個形容就覺得可怕。由此潘金蓮心裡埋下不滿,也許她還在感嘆命運的不公,先是被強暴,接著被嫁給一個不但不愛,而且看不下去的男人,且無法滿足自己的情感生活。門口街坊還經常聽到一些難聽的話,什麼“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這武大郎偏偏又懦弱本分,金蓮更加不滿,但日子還是這麼過了。

打虎英雄武松,金蓮的第一次愛

景陽岡打虎英雄,武松,武大郎的弟弟,一戰成名,成了本縣的英雄,這時候剛好回到清河縣看望哥哥,潘金蓮一見傾情,開始趁著大郎外出賣餅,對其百般挑逗,發起猛烈的愛情攻勢,沒想到武松不解風情,潑了冷水,武松開始躲避她。愛情的火焰由此熄滅,又回到了生活的乏味。

直到某一天,一個重要人物出現,一段孽緣上演,它從一根撐窗戶竹竿開始說起,這個情節,在水滸、金瓶梅里都有經典的物象,讀者們自行想象和理解。

故事寫到這裡,已經覆蓋了答案,就是她遇見了兩個男人,都產生第一次觸碰,可惜都沒有好的結果,由此走向淫慾的人生。命運給她開了玩笑,耍了我她一次又一次,還碰上王婆這樣的鄰居,進行一番誘導,本來就空虛寂寞的心更是被撩了衣裙,於是進了西門府。

也許沒有張大戶的霸佔,沒有被丟給武大郎,她不會走向這樣的生活。但是偷腥殺夫,是可忍孰不可忍,解放天性不可怕,但是做出下毒的事,法律道德都無法容忍。當然,在封建時代,女性命運的不公是常有的,也是人為無法改變的。

一次紅杏出牆,註定她悲劇的人生。


每天讀宋詞


一家之言,個人覺得潘金蓮之母非同一般,她恐怕是有意識的將女兒培養成雛妓或歌伎,總之是要將其往風月場上送。然而基於一些現實的考量——比如沒錢,又只好把金蓮賣到大戶人家,命運使然,潘金蓮沒成為名妓,卻在朱門之內糊里糊塗的走完了一生。

題目所問其實是兩個問題,而且順序還搞反了,不用說,潘金蓮肯定認識武大郎在先而大官人在後。那麼她在嫁與武大之前經歷了一些什麼呢?其實就三件事:學裁縫、纏小腳和學伎藝。這期間她丟了女人最寶貴的東西貞操,但那也是無可奈何之事。當然就金蓮妹自己而言,其實也壓根沒把貞操當回事,要不然她也不會在與西門慶暗通款曲之前,專門去勾引武松了

從古到今,但凡說到金蓮,似乎必定離不開“浪蕩”和“殺夫”兩個關鍵詞,誠然,這是怎麼洗也洗不掉的,然而我總覺得這和金蓮妹從小的教育環境有關。下面我們試著分析一番,以爭取貼切真實的潘金蓮。

一、金蓮自小三件事

1、學裁縫

潘金蓮原是清河縣南門外潘裁縫的女兒,排行老六,直到九歲上父親死了,賣在王招宣府裡。

也就是說,一至九歲,潘金蓮是在自己家養著。

金蓮排行六姐,也許是家族輩中排行,也許是她爹孃真就生了六個兒女。後面潘媽媽除了武大死後來過一回就再也沒了戲份,加之潘金蓮死後無人認領、無人掩埋來看,恐怕她家真就只有這一個女兒。

潘裁縫剛死,做孃的便度日不過,把金蓮賣了。這其實證明了一點,一個孩子都養不活的潘家是真的很窮,過的是入不敷出的日子。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所以金蓮跟她爹,應該是學過裁縫的。即使只是看過,耳濡目染之下,也多少會懂些裁剪。

2、纏小腳

潘金蓮自幼生得有幾分姿色,纏得一雙好小腳兒。

略微分析一下便可知道,這肯定是她娘潘媽媽勒令她纏的。

宋時女性纏腳並不普及,潘媽媽逼得女兒如此,必有深意。

只需要簡單的分析就能知道,潘媽媽也不是盞省油的燈。試想,她老公是裁縫,還能勉強養活一家三口,為什麼丈夫一蹬腿,日子就過不下去了呢?那隻能證明潘媽媽壓根兒就不會裁縫。再結合她只肯生潘金蓮一個女兒來看——也許是採取了一定避孕手段,恐怕在她心裡,壓根兒就不是個甘於粗茶淡飯之人。

普通百姓都不給女兒纏腳,她要纏;再結合老公一死,她便把潘金蓮賣去王招宣府中“習學彈唱,閒常又教他讀書寫字”,為女兒安排的人生道路,簡直像早就想好了,只等潘裁縫斷氣就立即施行一樣;而王招宣一死,她又將女兒“爭將”出來,有爭將就有爭吵,可是最終她竟然贏了,可見厲害。

我能想到的,惟一契合潘媽媽年輕時身份的職業,就只有妓女了:

懂避孕,懂風月,有意識的培養女兒,牙尖嘴利,四種特徵無一不符合。

3、學伎藝

有其母必有其女,潘金蓮在王招宣府上,只學了三四年,便又會打扮又懂風情:

描眉畫眼,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女工針指,知書識字,梳一個纏髻兒,著一件扣身衫子,做張做致,喬模喬樣。

是的,這些不是技藝,而是伎藝,也可以說是妓藝,是歌舞場中風情萬種、迎來送往的歌伎所必需的技能!

遺傳的力量何其強大,彼時之潘母,未必便不是此時之金蓮!

這時候的潘金蓮才十二或者十三歲,可以說,她愛美、虛榮的女性早熟表現,即使放到今天,也嫌太早了些。

4、其實還有第4件事

金蓮在西門慶之前,經歷的男人就兩個,一個是張大戶,一個是武大郎。

張大戶年老,武大郎腎虧,兩人在性愛的表現,其實極為有限;如果不信,其實反過來也成立,如果武大郎神勇無比,潘金蓮又怎能日日幽怨,儘想著出軌?

沒有好老師,就沒有好學生。名師出高徒還是有點道理的。

問題來了,為何在遇著西門慶之後,兩人卻能如魚得水,連見慣了風月的大官人也誇金蓮是個中高手呢?

或許是潘媽媽,或許是王招宣,還讓金蓮學了這方面的本領。

細思極恐。


二、姑娘十八一枝花

潘金蓮十五歲的時候,被潘母轉手賣到張大戶家。

三年之後,金蓮已“出落的臉襯桃花,眉彎新月”,張大戶神魂顛倒、色授魂予,終於:

一日主家婆鄰家赴席不在,大戶暗把金蓮喚至房中,遂收用了。

既未見潘金蓮反抗,亦未見其周旋,就這麼輕輕巧巧的,一個十八歲的成年姑娘,讓一個六十多歲(書中曾寫明張大戶“年約六旬之上”)的糟老頭子給吃掉了,說出去誰能信?

事有反常必為妖,其實略一分析就能知道,潘金蓮是自願倒貼給張大戶的,說不定她還曾經勾引了老爺子。

為什麼呢?

首先便是潘金蓮要反抗張大戶輕而易舉;其次主家婆不過是去了鄰居家吃酒席,潘金蓮完全可以在張大戶獸性大發時跑過去讓主家婆作主;第三,一頓酒能吃得多長時間,一去一回最多半天了不得了,正常情況下,張大戶是不是要先勾搭金蓮,經點頭同意後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調情,然後是全壘打,老頭子行動不便,這一套流程走下來,半天時間哪夠?

可是,主家婆前腳剛走,後腳老張就把金蓮上了,說不定完事之後,兩人還洗了個鴛鴦澡,看了兩小時電視。事情辦得如此順利,所以沒有金蓮的全力配合,是不可能的。

老張自從收用金蓮之後,身上平添了四五樣毛病,又是腰疼又是淚多,又是耳聾又是添尿的,不用說這是老年人強行一過再過性生活的後果。

這固然一方面證明了潘金蓮的慾望旺盛,性情浪蕩,但從後文她故意嚇死李瓶兒的孩子來看,如此無節制的索求,潘金蓮未嘗沒有算計大戶之意。

女人的本錢是身體,她用最多次數的付出換來張大戶納她為妾,氣死主家婆,然後老張也多半會死在她的肚皮上,到時候,“寸男尺皆無”的張家家業,就會盡歸於金蓮之手。

我相信,依金蓮後文的行事,她完全能幹出這種事,而這麼大的謀劃,未必便沒有潘媽媽的參與。


三、錯過英雄武二郎

在潘金蓮與張大戶打得火熱之時,他家的租客武大正有一日沒一日的沿街叫賣炊餅。主家婆知悉兩人奸事後,嚷罵了數日,將金蓮百般苦打。

沒奈何,張大戶將潘金蓮嫁與武大郎為妻。武大若出去賣餅,兩人依舊鬼混不題。

老張這麼搞,身體肯定是吃不消的,果然沒多久就把自己弄死了。主家婆大怒,令僮僕將武大郎一家都趕了出去。

閒來無事,金蓮心中不平之氣頓生,常唱小曲:

想當初,姻緣錯配,奴把你當男兒漢看覷。不是奴自己誇獎,他烏鴉怎配鸞鳳對!奴真金子埋在土裡,他是塊高號銅,怎與俺金色比!他本是塊頑石,有甚福抱著我羊脂玉體!好似糞土上長出靈芝。奈何,隨他怎樣,到底奴心不美。聽知:奴是塊金磚,怎比泥上基!

滿是幽懣之意,曲中翻來覆去,只是武大配不上他。

這倒也是,就像貂蟬嫁給了張飛,你們那個誰娶了範爺,別說範爺本尊了,我都上火得慌。

就在這種情況下,武二郎挾打虎後的豪傑之氣,豪邁登場。

潘金蓮何曾見過這般英雄了得的好漢,心思大動,可是屢次挑逗,武松都不為所動。

勾引大嫂,不管在古在今,都要遭受嚴重的道德譴責,武松此舉,符合讀者的價值觀。

可是不符合金蓮的價值觀。

前面已分析過,金蓮遺傳了乃母的風情,身雖沒在風月場,卻掩蓋不了她的風月本質。

青樓畫舫之中,名妓喜歡的是五陵少年爭纏頭,喜歡的是各方人馬為其爭風吃醋,若有人不肯看她一眼,即使是宥於禮教大防之下的不敢,她也會像《天龍八部》中馬伕人康敏一般,恨意大增,必欲毀之而後快。

馬伕人是另一個潘金蓮,是更含蓄的潘金蓮。

潘金蓮也是另一個馬伕人,是更奔放的馬伕人。

逼得武松搬走,便是潘金蓮緊跟著的報復。

可是武松走後,事實上又為西門慶的出現提供了方便,後面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弄死武大郎後,武松充軍,潘金蓮嫁給西門慶,勾引陳敬濟,後來西門慶縱慾而亡,武松回到清河縣,將潘金蓮剖腹剜心。

命運使然,潘金蓮沒成為名妓,卻在朱門之內糊里糊塗的走完了一生。


潘金蓮最好的結局,是早幾年遇到武松,最好是在沒入張大戶家之前。

那時金蓮十五歲,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紀,而武松猶未因殺人逃走——這直接造就了《水滸》中的武十回故事,兩人相遇於清河縣的街頭,男的英武,女的美麗,如果相愛,會是夫唱婦隨、天作之合。

惟其武松英武,故能收束住金蓮的風月之心;惟其金蓮美麗,故能使武松安心做一個小吏或良民。

大宋朝的公務員待遇還不錯,怎麼著都比武松上梁山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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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事情


潘金蓮天生麗質,貌美如花,但出身於貧窮人家,無奈遭到了地主張大戶的玷汙,她不敢反抗,只能順從,張大戶得到她之後,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天天遭到老婆的反對和漫罵。之後張大戶把潘金蓮送給了賣炊餅的武大郎。嫁給武大後,潘金蓮還和張大戶有來往,武大敢怒不敢言。

之後才有了潘金蓮喜歡武二郎不成遇到西門慶,才有了害死武大被武二打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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