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山東兩項關於「幼兒園」的專項整治方案請您關注

政策解读!山东两项关于“幼儿园”的专项整治方案请您关注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山東省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魯政辦字〔2018〕174號)(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方案》),正式啟動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

解讀如下:

一、編制《專項整治方案》的背景是什麼?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辦好學前教育,關係全省兒童健康成長,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工作,劉家義書記、龔正省長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把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深化改革,作為黨和政府為老百姓辦實事的重要民生工程,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調研,研究具體措施,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目前,我省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問題比較突出,幼兒園配建規劃不到位、應建未建、緩建縮建、建成後不能及時移交教育部門甚至被開發商改變用途的現象非常普遍,導致幼兒園供給能力不足的矛盾進一步加劇。同時,據統計,我省還有10950所未登記註冊的無證幼兒園,這些無證幼兒園遊離於政府監管體系之外,安全隱患多,管理難度大,社會反響強烈,亟待規範和整治。國家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山東省人民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魯政辦字〔2018〕71號)文件均明確提出,要開展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排查整改和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我省決定啟動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幼兒園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

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依法落實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規定,按照“屬地負責、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長效治理”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對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開展專項整治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務,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期盼。

三、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

的實施步驟是什麼?

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是全面排查(2018年11月底前)階段。要求各市教育部門牽頭,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協調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組織、推進和監督機制,層層抓好安排部署。以縣(市、區)為單位,對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針對規劃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問題,分別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各市工作方案及摸底情況於11月底前報省教育廳,並上傳至省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

二是全面整改(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階段。各縣(市、區)按照“一事一議”“一園一案”的原則,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逐一進行整改。對已經建成需要辦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對需要置換、購置的,原則上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原則上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建設規劃,2020年6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四、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的

整治任務及分工是什麼?

我省將集中對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的五種情況進行整治。

一是未規劃幼兒園的。對已建成的居住區未規劃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補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換、購置等方式予以解決。教育部門負責提出已建成居住區需配套幼兒園學位及建設規模需求,規劃部門負責對需要補建、改建、新建的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項目按程序及時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按相關規定劃撥建設用地。

對正在建設的居住區達到配建標準未規劃幼兒園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抓緊查找問題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從規劃、土地、建設等方面著手,明確責任主體,責令限期整改,落實配建幼兒園標準。分期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幼兒園應當在首期項目中開發、建設並滿足使用條件。對達不到3000人規模的,縣(市、區)政府必須在周邊區域統籌安排,具體由規劃、教育、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共同監管協調。

二是規劃幼兒園不足的。對已規劃幼兒園但不能滿足居住區實際需要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依法調整規劃、擴增配建幼兒園規模予以解決;對歷史形成的一定區域內幼兒園短缺問題,由縣(市、區)政府協調規劃、教育、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抓好選址、設計、施工管理工作,確保能夠在合適的地點建成規模適當、功能齊備、符合要求的幼兒園。

三是建設不到位的。對有幼兒園完整配建規劃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或者未列為首期建設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約談開發企業,責成其限期按標準完成配套建設;對縮減少建的,通過改擴建、補建等方式予以解決;對在幼兒園建設用地上進行其他項目建設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居住區配建幼兒園要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驗收,幼兒園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對違反規劃要求和建設條件、且不按時落實整改要求的開發企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四是移交不到位的。配套幼兒園已經建成,但未依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移交當地教育部門的,或開發企業違規出租、出售辦成高收費民辦幼兒園的,責成開發企業限期收回,辦理所佔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資產登記手續;對閒置不用的,限期交付當地教育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對已挪作他用的,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並辦理移交手續。

五是使用不到位的。對沒有依規辦成普惠性幼兒園的,教育部門應當按規定辦成公辦幼兒園或者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做好需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公辦幼兒園移交涉及的機構編制工作,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並做好幼兒園教職工核編工作。對沒有取得辦學許可和沒有進行法人登記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育部門按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政部門依法及時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登記。

五、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的總體要求和原則是什麼?

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履行政府責任,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維護正常的學前教育管理秩序,為幼兒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期盼。

治理原則。一是落實政府責任,實行屬地管理。由縣(市、區)政府負責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同時充分發揮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城市社區居委會和農村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確保按時完成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二是堅持部門協作,實行齊抓共管。縣級教育部門會同公安、機構編制、民政、工商、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協力攻關,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共同開展整治工作。三是堅持改革創新,簡化審批程序。在確保安全衛生的前提下,適度降低幼兒園准入門檻。結合放管服改革,實施全鏈條管理,建立一站式審批服務窗口,簡化審批手續和流程。幼兒園不再辦理山東省學前教育機構登記註冊合格證。四是堅持分類治理,形成長效機制。堅持疏堵結合、分類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一園一案”妥善做好無證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

六、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的

治理任務是什麼?

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的治理任務主要有三項。

一是准入一批符合基本辦園條件標準但相關證件不齊全的無證幼兒園。對因年代久遠或其他客觀原因無法辦理建設、施工、規劃許可、土地證明、環保、不動產登記等前置證明的,由縣(市、區)政府協調相關部門聯合核查後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1.消防許可。1998年9月之前建設使用且建築主體未發生改、擴建的,以及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資30萬元以下的,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但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1998年9月1日之後新建、擴建或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的幼兒園,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且小於1000平方米的,應當辦理消防設計備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手續;建築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應當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手續。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應當依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施工許可證,不能提供的,可依據縣(市、區)政府協調相關部門聯合核查後出具的合規替代證明文件,申請辦理消防手續。

2.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教育部門要在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的協助配合下,加強園舍房屋安全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及時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鑑定,依據危房類別進行整治,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園舍安全。2011年以來新建、改擴建的幼兒園不需要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3.辦學許可。由教育部門牽頭,機構編制、民政、工商等部門共同參與,為辦理辦學許可手續提供便利。申請設立公辦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經過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批准,依法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設立民辦幼兒園,舉辦者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部門提出申請,並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批准設立的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登記管理機關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民辦幼兒園,依法核發登記證或營業執照。

4.餐飲許可。提供餐飲服務的幼兒園,應當在依法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後,再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是整改一批無重大安全衛生隱患、教學條件和教師配備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問題的無證幼兒園。對園舍建設、保教設施配備、安全設施、教師隊伍建設、保教質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問題,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做好重點監控,確保在園幼兒的安全和健康。凡是通過整改達到標準的,由相關行政審批部門負責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登記證書(非營利性幼兒園)、工商營業執照(營利性幼兒園)、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照的審批核發,並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審監互動工作。

整改過程中,相關部門要根據排查中發現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落實整改到位。教育部門要加大對無證幼兒園的日常監管,指導其改善辦園條件、提升辦園水平,完成升級達標。教育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加強對幼兒園的檢查指導,督促無證幼兒園落實安保措施,完善安保、消防設施設備,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教育部門要在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的協助配合下,做好園舍房屋安全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及時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依據危房類別進行整治,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園舍安全。衛生計生部門要從衛生保健、衛生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從食品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頓。

三是取締一批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重大安全衛生隱患的無證幼兒園。對租用沿街商鋪、居民樓或農村民居,無戶外活動場地,無消防設施和安保人員,辦園隨意性強,教職工配備不足,設施設備配備簡陋,存在嚴重安全、衛生隱患,不符合基本辦園條件標準,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對辦園者法律意識淡漠、主觀上不接受政府部門管理、不辦理辦學許可證的,依法要求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辦學許可證,並辦理相關登記,逾期不辦者予以取締。

取締過程中,由教育、公安部門牽頭,協調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開展聯合執法。教育部門要做好依法取締行動的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對被取締的無證幼兒園進行公示公告,妥善做好被取締無證幼兒園在園幼兒的安置及幼兒家長的穩定工作,防止被取締的無證幼兒園再次開班招生。公安部門要配合教育等部門做好無證幼兒園取締過程中的秩序維護,深入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妥善處置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確保聯合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七、無證幼兒園的治理步驟是什麼?

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是核查告知階段(2018年10月底前)。各地要按照山東省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要求,對轄區內的無證幼兒園進行核查和分類處理,確定擬准入、整改和取締對象名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進度表。根據核查和分類結果,由教育部門下達非法辦學告知書和限期整改通知書。

二是分類整治階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底前)。2018年12月底前,對擬准入的無證幼兒園,教育等相關部門要給予辦理辦學許可等相關證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記。2018年12月底前,各縣(市、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對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重大安全衛生隱患、不願接受教育部門管理的無證幼兒園,依法予以取締。2019年2月底前,擬整改的無證幼兒園,要根據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進行整改。2019年3月,教育部門要聯合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對整改情況逐一核查,達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審批登記;對在限定時間內沒有整改或經整改仍達不到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而繼續辦園的,按照行政執法程序進行強制查封。

八、做好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

幼兒園的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保障是什麼?

為做好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無證幼兒園的專項整治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視,將分別成立山東省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山東省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部門間工作協調機制。山東省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組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機構編制、民政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無證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組長,教育、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同時,要求各市、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責任部門。

為進一步暢通群眾反映意見的渠道,我省將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失職瀆職行為和違法違紀案件,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對瞞報漏報有關情況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531-81916515,81916605;

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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