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是用来博眼球的工具,一点也不行

生命,不是用来博眼球的工具,一点也不行

昨天下午,荣县顺城街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男孩坠楼事件,距上一次发生的类似事件,不过才两个月左右。——金碧城女童坠楼事件。

小林是昨晚十点左右才知道的,一位网友给我发来了一段视频,并问我发现了什么问题没有。很不忍心看了两遍,这里也就不贴图片和视频了。

很可惜,男孩没有被抢救过来。

通过现场视频来看,的确存在一些疑问,在官方没有发出通告以前,小林也就不放出来了。

是的,一切都要以官方的通告为准,这既是对当事人家属的尊重,也是对网友们的尊重。

前段时间发生的滴滴空姐遇害案,“二更食堂”为博眼球被封禁,新桥少年溺水事件,部分媒体用当事人遗体照做封面.......让小林对于涉及生命的事件和文章,有了更多的看法。

——该不该写?该怎么写?什么时候写?写什么?...

作为媒体人,是否应该先考虑,文章会不会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询问过家属吗?是否了解详细情况?家属是否同意发?官方是否有发出对于此次事件的通告?权威媒体是否有发布事件的采访情况?

那么,问题来了

男孩是谁?

为什么会坠楼?

是意外还是人为?

家属知不知情?

因何导致死亡?

警方的伤情鉴定结果有没有?

......

不,很多自媒体平台都不会去了解的,他们只关心点击,关心粉丝数量,要的是发稿的速度。也许内心有一点良知,想了解这个事件更深层次的情况,那么会进行一个实地的走访,去了解这个事情。

就像上一次,金碧城女童坠楼事件一样。荣县的一个媒体平台进来了实地走访并还原了现场情况,这是值得鼓励的。

而作为读者,当你看到一篇并没有详细情况介绍的文章的时候,你看到的到底是什么?是“稀奇”吗?——在现场看到家属悲痛欲绝的时候,还会感到稀奇吗?

“请给当事人家属一点空间,当天发生的悲剧,全城都知道了,这样真的好吗?还是要换位思考一下。”

另外,“本内容由网友提供,更多情况请以官方通告为准”,这一句话相信很多网友都不陌生,仔细思考一下,这其中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

,如果该篇文章存在恶意中伤且不实或当事人不愿公开等情况,有关部门追责到平台方,最后受伤的是谁?肯定是提供内容来源的网友。这种做法真的很LOW ,比摘取网络文章不署名原作者的做法还要LOW。

网友是信的过你的平台,才向你进行爆料,而平台是不是应该以最诚恳的态度来对待网友?而不是作为一个获取内容的工具?撇清关系?

换句话说:网友提供内容来源,作为平台方如果有发布的需求,应当事先核实情况,了解事件详情,在以平台的名义来发布,这才是应有的节操。

“你不是媒体人,只是一个商人而已”

以上,针对这几天荣县发生的两起涉及生命的事件,小林作为一个自媒体平台的运营者,还是这样唠叨了几句。

如网络上流传有不是官方和权威媒体发布的文章,请大家谨慎转发,谢谢。

生命,不是用来博眼球的工具,一点也不行

——男孩,一路走好

生命,不是用来博眼球的工具,一点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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