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凌晨,淄川一男子因心煩喝酒後騎車到淄川公安分局門口撥打二十餘次110進行投訴,經呼氣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86mg/100ml,具有醉酒駕車嫌疑。
26日凌晨, 淄川一男子因心情煩悶騎摩托車到淄川城區某小吃飯店吃飯並點了啤酒解悶,喝到凌晨2點左右懷疑飯店的胡椒粉有質量問題,於是便撥打110要求民警前來處理,民警講明情況後返回。當日4點左右,該男子在酒後又駕駛摩托車行駛上路,並感覺沒有出氣,隨後便撥打二十餘次110進行投訴。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經過呼氣酒精檢測,該男子酒精含量為186mg/100ml。具有醉酒駕車嫌疑,於是便對其進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檢測。
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為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mg-79mg,屬於酒後開車;酒精含量達到80mg以上,則屬於醉酒駕車。如果構成醉酒駕車,該男子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困難找警察”已經固化在許多人的心中。
但如今,無效警情
在110報警總量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大,
這讓110指揮中心非常頭疼。
這是一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寶貴救急通道,
希望大家愛護它,
莫讓無效警情佔用110資源。
另外,謹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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