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設立執行指揮中心“110”專線

四川新聞網達州6月13日訊(王迪)“喂,執行法官嗎?我是申請人XX,我發現被執行人XXX的下落了,你們快來。”大竹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設立執行指揮中心“110”專線,實行24小時接聽機制,並對外公開電話號碼,當事人可以隨時撥打此專線,以便執行幹警及時掌握執行線索。

通過執行“110”專線,讓更多的執行申請人能夠及時將被執行人信息和財產線索反饋給執行法官,便於執行法官快速響應,解決被執行人抱僥倖心理躲避執行的問題,讓被執行人感受執行法官佈下的“天羅地網”,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回家辦生日,當天被執行。2014年12月31日,黃某因承建工程需要資金,向劉某借款90000元,並約定2015年2月19日償還。但黃某逾期未償還,劉某於2017年2月15日向大竹法院提起訴訟,該院判決黃某在指定期限內償還劉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由於黃某仍未如期償還,劉某於2018年5月4日向大竹法院申請執行此案。執行中,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和傳統查控發現被執行人黃某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其多次拒絕到法院配合執行,執行一度陷入僵局。6月8日,申請人劉某通過“110”專線向承辦法官提供線索,被執行人黃某將於6月9日舉行其50歲生日宴席,可能會在家中籌備宴席事宜。執行法官得知該線索後,立即前往被執行人黃某家中,但發現其並未在家中。經向黃某鄰居打聽得知其可能正在菜市場買菜,執行法官便立即前往菜市場,途中碰巧遇見買菜歸來的黃某。執行法官隨即將黃某傳喚至法院,並通知申請人劉某到法院進行協商。黃某來到法院後,仍然以自己無償還能力為由,拒不償還借款。執行法官隨即告知黃某,有錢辦生日,而無錢履行義務,是典型抗拒和逃避執行行為,如再不履行償還義務,法院將對其採取拘留措施。最後在執行法官耐心的勸導以及法律的威懾下,黃某當場履行了2萬元,並就剩餘的借款與申請人劉某達成和解協議,該案得以執行和解。

回老家奔喪,隔天被執行。甘某與陳某系夫妻,2009年、2010年甘某、陳某向張某累計借款55700元,並約定於2011年12月還清。約定期限內,甘某、陳某償還5700元,剩餘借款到期並未償還。申請人張某於2012年向大竹法院提起訴訟,該院對此案進行了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調解書寫明甘某、陳某於2012年12月30日前償還借款本金5萬元。但甘某、陳某到期仍未履行,張某遂於2015年向大竹法院申請執行此案。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甘某、陳某下落不明,且無實際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人張某申請終結該案的該次執行程序。2018年6月4日,申請人張某以發現被執行人下落為由,申請恢復執行,經該院審查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決定立案恢復執行。6月5日晚上,申請人張某通過“110”專線告知執行法官,因被執行人甘某父親去世,其正回老家奔喪。執行法官出於人道主義和公序良俗等方面的考慮,決定待被執行人甘某的父親安葬之後再前往其家中。6月7日,執行法官一行前往被執行人甘某家中,將其傳喚至大竹法院,並通知申請人張某前往該院進行協商。最後,在執行法官的組織下,甘某當場履行現金2萬元,雙方就剩餘的借款達成和解協議,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