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安全,要懂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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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慶假期難得的8天連休,與春節假期的區別是不需要走親訪友,那麼好多朋友都是七八天純玩,新聞裡看到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員受傷,後續繁瑣的處理過程新聞是很少跟進的,那麼把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及家屬面臨的工作內容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

行車安全,要懂多一點

一、訴前準備工作

1.選擇管轄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屬於侵權糾紛,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雖然起訴法院既可以選擇事故發生地又可以選擇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儘量選擇交通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選擇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更利於事故事實和證據的查明與收集,因此受害人維權成本相對較低。

2.確定被告

在交通事故賠償訴訟中,一般被告就是機動車駕駛人。同時,基於保險合同關係,根據《交強險條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同樣是賠償責任人,可以將保險公司與機動車駕駛人列為共同被告。所以,在交通事故訴訟中,通常情形下,被告至少有兩名,即機動車駕駛人和車輛投保的交強險的保險公司。

在特殊情況下,被告的範圍不僅有機動車駕駛人和保險公司,還有其他的主體需要承擔責任的。比如僱員在從事僱員活動中遭受交通事故的,應以僱主作為被告。如果是第三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可以選擇僱主或第三人作為訴訟的被告。

3.起訴狀

道路交通事故起訴狀書寫內容

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聯繫方式等。

2、原告的訴訟請求。在訴訟請求中,原告可要求被告賠償在事故中的財產損失、賠償相關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以及訴訟費的承擔。

3、事實與理由。事實與理由這部分,需要寫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結果。

分析事故當事人之間的責任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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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立案

原告起訴後,法院會在7日內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將予以立案,並會通知原告。不符合條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證據,並告之理由。

三:提交證據

原告對自己主張的賠償項目和費用,應提交下列證據:

1、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鑑定報告》 ;在訴訟前未做傷殘鑑定的,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式,可以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法院做傷殘鑑定。傷殘鑑定的結果決定了受害人能獲得多少的賠償;

2、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需要提交醫院的證明,法院會根據醫院的相關證明來計算殘疾器具費;

3、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的訴求的,需要提交相關的鑑定文件,起訴前未做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提交書面申請,要求做相關的鑑定。鑑定報告決定了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的賠償;

4、醫療費的訴求,需要提交相關的治療憑證;

四:調解

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前,一般會先進行調解。在調解的過程中會先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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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院審理

開庭:法院會送達傳票原被告,通知開庭的時間、地點;

審理期限:交通事故民事訴訟的審理期限通常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6個月。如還需要延長的,還可以再延長3個月。

六:法院判決

法院將會根據原被告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確定原被告各自承擔的責任比例,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以及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對於案情不復雜的案件,當事人又能熟悉涉及法律法規的,那麼自己就可以去法院了,如果案情複雜,涉及傷殘的案件,還是建議有專業人士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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