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雷霆」烈日炎炎不挡执行路 房屋交付书写为民情

「鸡西雷霆」烈日炎炎不挡执行路 房屋交付书写为民情

张贴封条

「鸡西雷霆」烈日炎炎不挡执行路 房屋交付书写为民情

交付钥匙

七月的虎林,骄阳似火,空气中弥漫着热浪,让人喘不过气来,虎林法院执行干警头顶烈日,奋战在执行一线。7月24日,虎林法院前往市吉祥广场,对一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案件进行强制腾房,将被执行人非法占用的三间门市房屋腾空并移交申请执行人。案件成功执结,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10月,虎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孙某军签订了租赁虎林镇某综合楼的1、2、3号门市的租赁合同。孙某军交付一年租金后,王某芹代表公司向其索要租金,孙某军以种种理由不再履行合同续交租金。2011年3月,虎林某房地产公司将诉争房屋出售给王某芹,王某芹多次找到孙某军要求孙某军交纳租金或腾让占用门市房,孙某军对此置之不理。王某芹认为孙某军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孙某军将其占有的某综合楼1、2、 3号门市房返还原告王某芹。判决生效后,孙某军未按期履行返还义务,王某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军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孙某军却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虎林法院遂在被迁房屋依法张贴限期迁出通知书,责令孙某军于10日内从被执行房屋中搬出,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孙某军向法院表示同意迁出,因需时间搬运物品,请求法院宽限一段时间,并向法院保证7月20日前一定迁出并主动交付钥匙。到约定期限,被执行人孙某军却未将钥匙交出。

7月24日上午,执行三组在组长宋树国的带领下,来到虎林市中心街道办事处,得到了中心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刘军主任的热情接待,知晓虎林法院来意后,刘主任积极配合,指派西苑社区两名工作人员前往见证强制交付过程。

到达现场后,涉案房屋卷帘门紧闭,执行干警经电话确认被执行人孙某军拒不到场的情况下,联系开锁公司,强制开锁进入,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进入房屋后,发现屋内物品已被清空。执行干警将房屋更换门锁,并张贴封条。

强制迁出工作完成后,宋树国组长将更换后的房屋钥匙悉数交予申请执行人,从执行组长手中接过已经被汗水打湿的钥匙时,申请执行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强制迁出,这回钥匙拿到手里,心里总算踏实了,谢谢,真的是太感谢了。”

西苑社区人员全场跟踪见证整个交付过程,并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此次强制交付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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