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闫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公司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公司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闫伟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杨凯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闫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闫伟先生辞去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杨凯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闫伟先生和杨凯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并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暂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联系电话:010-8353333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董事会对闫伟先生和杨凯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积极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交易双方已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6年10月31日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东合利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2日,广东合利已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完成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类型变更、股东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广东合利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支付”)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监事变更登记(备案)已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关于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广州银复[2017]7号),同意

合利宝支付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7年9月1日,公司接到孙公司合利宝支付的通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已公示了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更新后的机构详细信息,证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营业场所)完成了相关变更。2017年9月8日,合利宝支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新换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202604400001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牌照信息等已全部完成相关的过户或变更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应付交易对手方张军红股权转让款为20,428.57万元;2018年1月至9月期间,公司向交易对手支付股权转让款4,676.88万元(其中9月份支付501.18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751.69万元未付。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