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达成调解协议却置之不理,执行法官“请君入瓮”促履行!

2018年8月28日,都江堰法院执行干警在成都市某宾馆门前静静地等待着一位特殊“来客”,都市喧杂,火伞高张也似与他们无关,许久过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这位“深藏不露”的被执行人张某某终于如约“赴宴”,承办法官当场将其控制,拘传回都江堰法院。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达成调解协议却置之不理,执行法官“请君入瓮”促履行!

前序:达成调解协议,却置之不理

2015年以来,张某某陆续在都江堰市某新型建材厂(以下简称某建材厂)处购买“中空玻化微珠”保温材料,张某某陆续支付了部分材料款。2017年4月8日,双方就供货情况进行对账核实并签订《结算协议》,确认:截止2017年4月8日止,张某某尚有41150元材料款未支付,并承诺于2017年6月20日前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某建材厂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某支付保温材料款41150元并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某于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某建材厂保温材料款41150元。该协议已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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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调解协议后,张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2018年4月13日,该建材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某给付货款4万余元。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将被执行人张某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将其所有的车辆及银行存款2000余元予以查封、冻结。但被执行人张某某仍置之不理,拒不到庭接到询问,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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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戏:执行法官施巧记,“请君入瓮”促履行

2018年8月28日,承办法官查控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长期在成都承揽建筑外墙工程,故让申请人以洽谈业务为由,约被执行人张某某在成都市某宾馆门前见面。当日,张某某果然如约“赴宴”,承办法官当场将控制,拘传回都江堰法院接受询问。张某某得知自己将被司法拘留,便当场安排家属通过银行转账向申请人履行了拖欠5年多的货款41840元及案件执行费,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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