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公報:內地與香港特區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9月11日下午4點,香港政府的新聞公報:內地與香港就實施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安排,已於2018年9月6日生效。

這是本月完成首次交換。


香港政府公報:內地與香港特區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政府發言人稱,安排簽署後,香港與內地將於本月稍後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之間的首次自動交換資料亦會同期進行。香港會繼續履行責任,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訂定的共同彙報標準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香港早前已根據類似的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徵管互助公約》下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啟動自動交換資料關係。

自動交換資料是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有的財務帳戶,並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香港稅務局每年會與申報稅務管轄區的對口單位交換相關資料。截至2018年8月底,共有149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據悉,首批內地稅務居民,在香港所有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開戶信息,包括現金存款,股票,基金,信託,保險等金融信息,累計金額100萬美金及以上,都會被交換給內地稅務機構,以確定是否有稅務逃避行為,這就是CRS,以後是常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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