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桃色新聞前的商業利益糾紛,吳秀波不二公司作出回應

日前,有媒體發佈文章《吳秀波公司法人涉嫌私刻公章收益懸疑波及多家上市公司》,文章指出:吳秀波全資持有的不二公司通過一系列“協議”卻在影片製作過程中,曾一度獲取了高達95%的項目投資份額和收益權,圍繞這一項目出現的多份協議,被投資各方指控為虛假協議。

不二公司對此回應稱,在上文所提及的江蘇法院訴訟之前,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2月7日,不二公司已經分別向公安機關就《大軍師司馬懿》總製片人、不二公司前法人代表張堅職務侵佔、張堅夥同金宏星及江蘇華利、霍爾果斯華利實施合同詐騙提起刑事報案,目前處於刑事偵查階段。

霍爾果斯不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不二)股東吳秀波先生於2013年向當時任職江蘇華利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華利)副總經理的張堅建議了“司馬懿”題材,並介紹東陽盟將威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盟將威”)參與項目投資。張堅與其上司即華利實際控制人金宏星溝通後,於2015年12月14日,華利與盟將威關於電視劇《軍師聯盟》(以下簡稱“該劇”)的投資事宜簽署了《電視劇聯合投資合同》。該合同中約定雙方採用聯合投資,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投資份額雙方各佔比50%。且均有權在不影響本方及對方權利的情況下,轉讓本方的投資義務及相對應的收益權。

為了更好的完成該劇的製作,正規化管理劇組的製作和財務工作,財務華利,盟將威、時任實際的創作監製吳秀波先生協商成立不二承製該劇,鑑於張堅作為投資方之一華利的副總經理,瞭解該劇前期籌備情況,張堅本人亦主動提出希望擔任該劇的總製片人,因此盟將威和華利同意聘請投資方之一的代表張堅擔任不二法定代表人,並擔任該劇的製片人,主要管理劇組的拍攝和財務管理工作。2015年底,華利同不二簽署了《電視劇拍攝製作協議》,協議約定:華利委託不二拍攝該劇,華利根據約定時間將投資款付至不二製作該劇的專用賬戶,該劇於2016年2月13日開機,華利先後向該劇製作專用賬戶付款但部分投資款備註註明借款,最終華利未按時且未按照合約足額支付投資款。

後因該劇製作成本追加,華利實際控制人金宏星認為該劇投資風險巨大,便提出其退出該劇投資,由張堅全權代表並處理與不二、盟將威公司三方就該劇投資權益變更、轉讓事宜於2016年6月簽署了相關補充協議,當時電視劇正在拍攝中期,約定鑑於該劇預算總投資額嚴重超出預期(超支64%),華利將其45%的投資權及相應權利轉讓給不二,其僅保留以該劇劇本折抵投資款佔5%投資權益;其中協議約定保障盟將威已足額投資部分的投資收入為江蘇臺全部發行收入。

至此,不二享有該劇95%的投資收益權;盟將威享有合同約定的指定收益;華利除享有5%收益權外已退出該劇投資,不承擔電視劇投資風險。

江蘇華利控制人金宏星於2017年9月中旬與不二等相關方會議期間,當場指出《補充協議》上所蓋華利合同專用章為偽造,且不認可前述兩份補充協議,金宏星同時出示兩份協議《全球獨家代理發行協議》、《信息網絡傳播權代理發行協議》,要求不二將“軍師”項目全部收益的50%即可按照收款進度分配給華利。在《全球獨家代理發行協議》、《信息網絡傳播權代理發行協議》兩份協議的主體霍爾果斯華利從未向該劇投資、不享有該劇發行銷售權,但當時所有的發行工作其實已經由不二全部完成。

《全球獨家代理發行協議》、《信息網絡傳播權代理發行協議》兩份協議的形成及簽署過程,張堅和金宏星自該劇開始拍攝至製作完成,均未與不二公司就此兩份協議進行過任何溝通。在此之前,不二對上述兩份協議毫不知情。

不二對該劇賬目初步核實後,分別於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2月7日向公安機關就張堅職務侵佔、張堅夥同金宏星及華利、霍稱果斯華利實施合同詐騙提起刑事報案,目前處於刑事偵查階段。

金宏星等人在得知不二報案後卻立刻行動,以華利與其全資子公司霍爾果斯華利的名義就電視劇《軍師聯盟》投資權、發行權等事宜在江蘇省範圍內提起三起訴訟。

不二於2017年12月向三起訴訟審理法院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以及將全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的申請書,並於2018年2月11日先後向揚州市邗江區法院及揚州中院就案提交了《關於請求立即停止虛假訴訟審理的申請書》,申請受案法院及時停止該案的民事訴訟審理。截止目前,不二未收到揚州市兩級法院就新疆伊犁州公安局的立案文件的明確書面回覆意見。

不二認為三起訴訟系知識產權糾紛,應當由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審理,故於2018年3月底向揚州兩級法院提交管轄異議申請書,請求將案件移送至南京中院審理,後兩級法院裁定駁回不二上訴,維持原裁定。

根據《合同法》第54條之規定,不二於2018年5月23日分別向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和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依法撤銷《全球獨家代理發行協議》、《信息網絡傳播權代理發行協議》的反訴請求。

江蘇華利訴盟將威,不二作為第三人一案[(2017)蘇1003民初9512號]已於2018年6月11日開庭審理,至今還未有任何結果。其他兩起訴訟尚未進入實體審理階段。


發生在桃色新聞前的商業利益糾紛,吳秀波不二公司作出回應

發生在桃色新聞前的商業利益糾紛,吳秀波不二公司作出回應

發生在桃色新聞前的商業利益糾紛,吳秀波不二公司作出回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