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大叔人設毀的差不多的吳秀波,又一次將人設徹底顛覆,撕小三並送其吃牢飯!
據悉,陳昱霖曾在分手後第一次找吳秀波要了600萬,第二次要了300萬,第三次要了2000萬,吳秀波都給了。最後一次,她又要6000萬,吳秀波給了200萬後,最終選擇報警。
有人翻查了陳昱霖的ins,從2017年起,進入炫富的狀態,消費極其瘋狂,幾百萬的名錶、奢侈品包包和她的父母一家三口坐私人飛機,全世界旅行等等。
因此,吳秀波為何寧可從此崩人設,毀事業,也要魚死網破,訴諸法律途徑,倒是說得通了。
陳昱霖和吳秀波的情人關係,出於自身自願,身為一個合法婚姻之外的第三者,她的一切金錢訴求,不受任何法律保護。
沒有任何一個正常現代國家的法律,會保護"小三” 獲得所謂“分手補償費”“青春損失費” 的權益。
陳昱霖明知男方已婚有子,仍去做一個"小三”,長達7年之久,又在主動曝光此事,造成舊情人經濟的重大損失後,仍相信自己可以不斷地從他那裡繼續獲取一筆筆不菲的費用,才會最終淪為階下囚,已經說明了她這個人的本質,貪得無厭,自私自利。
鼓吹”青春損失費“的王大少,破口大罵吳秀波,捍衛的正是[有錢人可以肆意玩弄佔有更多年輕美貌女性,只要捨得付出代價]的潛規則,很顯然,如果有錢大叔在逼到絕境時都如吳秀波,“小三”們的最終下場都如陳昱霖,那麼他這個階層可以隨意享用的“性資源”,也就越來越少了。
為數眾多的精神“預備小三”們,很多還在校園中,尚末真正踏足社會,她們都覺得只要自己青春貌美,兩腿張開就能輕易換來成功,“ 上升-個階層”成為人上人。才會一邊對那些認真上進的同齡男孩的追求不屑一顧, 一邊自欺欺人說自己是為了“愛情”,才甘心投入那些事業有成的成熟大叔的懷抱。
然而,這世上哪有那麼美的事?用一句被反覆引用的老話: [一切命運的饋贈,都早已標好了價格。]
閱讀更多 老熊娛樂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