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一百元不给我”的小哥
在网络上疯狂流传,
而今一名18岁少年
因被“给”了一百元锒铛被捕。
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李某。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刚满18岁的李某从家里带了200元孤身一人来到桂林想打一个暑假工,几天时间过去,李某身上的钱即将用完,然而仍然没有找到一份工作。
这时在饥饿以及疲惫的交织下,李某决定抢劫。
在路边买好口罩和水果刀的李某等着夜幕的降临,终于在凌晨3时许李某看到两名女性被害人,决定开始作案。
李某一直尾随在其身后,在被害人开门的瞬间,李某冲上前搂住一人威胁给钱,随后拿刀进行威胁。
被害人当场将身上仅有的100元钱给了李某,随后李某跑了。最终公安机关在天网的帮助下在网吧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涉嫌抢劫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閱讀更多 桂林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