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梁某(男,50岁)因错搬货物与他人发生口角,动手将被害人李某颧骨打成骨折。日前,桂林市叠彩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

嘿,对面那个人,为什么乱拿我的货?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拿错就拿错,有什么要紧滴啊。

*#*!你快点拿回来给我!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梁某供职于桂林市叠彩区某物流公司,身兼司机和搬运工两职,一家老小的生活靠其一人打工支撑,工作虽然辛苦,日子倒也过得安静平和。然而,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改变了他的人生。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2018年9月4日10时许,梁某在叠彩区阳光物流园内某物流门口装货时,因错搬货物与同是搬运工的被害人李某发生口角,双方互不礼让,李某更是得理不饶人,连出污言秽语,继而升级至徒手打斗,梁某力大拳猛,几招过后,将李某压在身下,朝其头部击打两拳,后经旁人劝阻双方分开。李某回家后因脸及眼睛红肿引发不适,送医院检查为颧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梁某对伤人一事后悔不已,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同是苦力人,相煎何太急!

检察官提醒:

1、保持平常心,和谐更重要。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遇事应当保持心态、真诚处理、宽容对待,化解误会,谨记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刀山火海。切忌污言秽语、暴躁冲动,把小事变大事。

2、动手之前请三思,莫让冲动毁自身。将他人打伤,不仅金钱受损,名誉受损,还要失去自由,得不偿失。

【普法小讲堂】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