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10次政策!这一年,福州楼市经历了什么?

如同福州的房价一样,在过去的一年(2017-2018)福州楼市在经历了最为严格的调控之后,一直都比较风平浪静。除了

公正摇号售房政策八条措施整顿楼市新政之外,再无其它特别震撼的新政。


2017年10月,福建省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通过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竣工、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八条措施,以新的政策“组合拳”坚决遏制部分地方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2018年7月,福州出台《关于福州市五城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摇号销售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7月11日起,福州市所辖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的三类商品住宅项目,按照“首套刚需优先”原则,实行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从此,福州楼市进入公正摇号的时代。

2018年8月,《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提出,先行在福州市、厦门市开展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含营销策划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本次针对房企、房产中介等企业存在的垄断房源、惜售等四大类共22种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调控力度空前。

虽然,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每月70成房价数据中,福州的房价涨跌反反复复,但是根据购房者的自述,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以进行更大空间的议价了,原先说3个点不谈价的大中介的也有所松口。说明福州楼市已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楼市在悄然回归健康的状态。


下面我们来盘点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福州楼市的楼市政策(如有遗漏,欢迎小伙伴们留言提示),你认为它们对房价回归理性起到多大的影响?

2018年9月1日

《福清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凡非福清市户籍居民(以身份证住址所在地为准)家庭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2018年5月28日

《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

供应对象: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是面向引进到福州市工作,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下统称为“人才”)供应的,由人才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共同出资购买,并按出资比例在一定期限内共同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

房源选购:人才可以自行在福州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二手房)中选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在福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中选购。

2018年6月8日

《福州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1、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五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或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2018年4月28日

《福建省转发住建厅加强精准调控的通知》

实施片区调控。按照“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调控有手段”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的房价控制体系,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要结合城市功能空间分布、片区差异、住房供需状况等实际,划分若干个调控片区,制定不同片区的地价、房价管控目标,编制片区调控实施方案,报省国土厅和省住建厅备案。各县(市)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地价、房价管控方案,并报设区市主管部门备案。

2018年5月28日

《福州市进一步整顿房地产秩序》

将严厉整治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房地产企业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超额收取装修费用、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为等五种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4月28日

《2018福建福州安置房新政》

政策要点:与商品房同标准同销售

2017年10月2日

《福建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八条措施》

“重拳”直击投机要害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另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不予办理网签合同备案、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关闭信用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POS刷卡端口,坚决遏制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的资金绕道用于支付首付以及住房消费。

——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2017年10月1日

《福建省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年内启动》

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

福州、厦门两市今年年底前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管理办法。今后每年年初应公布一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计划。

各地要根据实际启动建设一批共有产权住房,重点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的外来人口及重点人才的居住需求。

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拥有部分产权,其余产权份额由政府制定的机构持有。

共有产权住房只能自住,不得擅自出租、转借、改变用途。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除了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三明、龙岩、南平等地也在这一年发布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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