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辱國「言論的大學新生,被大學取消入學資格,你贊成嗎?

9月22日,湖南城市學院在官網首頁“通知公告”欄目發佈了對“貴州省省草王英俊發佈辱國言論”事件的處理消息:該校決定取消涉事學生王棟的入學資格。

發表“辱國“言論的大學新生,被大學取消入學資格,你贊成嗎?


據報道,9月19日凌晨,該生在網絡微博以“貴州省省草王英俊”網名,在網絡上發佈“愛國是不可能愛國的,老子一輩子都不可能愛國”、“都他媽大學生了還愛國,我看你就是蠢貨”等辱國言論,遭網友舉報。益陽市有關部門和學校進行核查,查實了網名“貴州省省草王英俊”的為該校土木專業新生王棟,王棟對所發錯誤微博言論供認不諱。又查,2018年9月9日入學以來,多次在學生宿舍發表辱國言論,且不聽同學勸阻,並對同室同學愛國言論冷嘲熱諷。

雖然該校在做出取消這名學生的入學資格的決定時,強調是根據《國家招生考試規定》及《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有關條款,《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九條和《湖南城市學院學籍管理規定》(湘城院發〔2017〕91號)第一章第二條之規定。但是,這一處理,只是把他拒之門外,推給社會,而不是發揮教育的作用將其培養為合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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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適的做法,應該是與這名新生進行溝通,瞭解他為何有這一過激的言論,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但不宜做出取消入學資格的處理,他今年被取消入學資格,今後其參加高考,此事會不會再作為高校拒絕錄取他的理由?進而,這樣的處罰,就可能令其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剝奪其受教育的權利。這樣的處罰,怎麼教育他改變之前的觀念,成為一個有用於社會的人?

或有人說,這是他咎由自取,既然他發表“辱國”言論,那就不要在這裡學習生活了,有本事到國外去吧。離開了大學校園,社會會教育他。這是一種偏激的思想,任何懲罰的目的,應該是“治病救人”,而非拋棄一個人,如果堵死他的求學之路,在日常生活中又處處設置障礙,這隻會加劇他的仇恨情緒,甚至形成反社會人格。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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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名學生拒之門外是容易的,高校採取這種方法,也可讓自己省去諸多麻煩,諸如要由教師和學生溝通交流,要面臨有的網友對學校“寬容”處理學生的質疑,但是,學校不能因怕麻煩就取消學生的入學資格。這不應該是辦學者、教育者應該有的態度。教育最重要的作用,就在於完善個體的認知,通常來說,只有受教育者在違反學校管理規定,不適合繼續在學校求學,比如考試作弊、多門功課掛科、以及觸犯國家法律,要追究刑事責任,難以繼續在校園求學時,才開除、勸退學生,因學生髮表過激觀念,就取消入學資格,這樣的處理過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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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把這和去年哈佛大學取消10名新生的入學資格相提並論,這10名新生在社交媒體臉書上發表了涉及性、種族歧視、兒童虐待及極端主義等不當內容,哈佛大學隨即取消了他們的錄取資格。這其實是有差別的。因為哈佛大學的招生,屬於自主招生,被哈佛大學錄取的學生,很有可能被其他大學錄取——一名學生同時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這是美國大學招生的常態——在哈佛大學取消這些學生的入學資格後,這些學生並不會失進入大學的機會,他們完全可以進入其他大學學習。但在我國,一名學生只能獲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被一所大學取消入學資格,這名學生就可能由此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這其實也是我國高校在淘汰學生時,遭遇阻力的原因。換言之,如果我國大學實行自主招生,那麼,一所大學根據本校的辦學標準、對學生的要求,要錄取和本校價值觀一致的學生,這無可厚非,但是,在大學沒有進行自主招生時,因學生的言論,就取消學生的入學資格,是需要謹慎對待的,學校需要回答一個問題:這個學生未來的路怎麼走?其他學校的大門還會向其敞開嗎?如果讀全日制高等教育,是不是隻有出國留學一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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