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酒駕醉駕引發的交通事故越來越多,酒駕醉駕也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並且隨著酒駕醉駕的入刑,很多司機也做到了酒後不開車。

但依然有膽大妄為的人,來看看這名酒駕女子......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2018年8月27日22時40分許,平涼市涇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溫泉開發區蔣家村開展夜查行動,民警對一輛甘LRXXX6號牌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女駕駛員神情慌張,調換座位,車內散發出明顯酒氣,民警懷疑其有酒駕嫌疑。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民警要求對其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時,當事人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檢測。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民警將其帶到縣醫院採集血樣,當事人又以自己暈血為由,開始無理取鬧,抱住執勤民警腿不放,躺在地上耍潑,試圖搶奪執勤民警呼叫支援的對講機,並對執法民警抓撓、辱罵、撕扯,甚至掌摑民警臉部,掩蓋違法行為,逃避法律責任,擾亂正常執法秩序。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酒駕女子耍潑 “醉”上加罪

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勸說,當事人不聽民警勸阻,依舊耍潑,執勤民警再次警告無效後,將其約束控制,並請求縣局110指揮中心派警增援,後涇川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到達現場依法處置。

案件發生後,縣局黨委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令交警大隊、巡警大隊依法查處。通過調取沿途監控資料,調查證人,該女子路某(漢族,現年28歲,涇川縣人)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分別立案偵查,現已被送至崆峒區看守所刑事拘留。

等待她的,將是法律公正的審判。

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機關執法執勤活動是法定職責,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執法過程中,我們將依法打擊妨害公務和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嚴查快處,堅決維護執法權威,捍衛法律尊嚴,維護良好的執法環境。另外,阻礙執行職務和妨害公務者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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