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負債四處躲避,遭設計被騙到火葬場,怒捅債主致一死一傷

現實社會,不乏因情生恨的奇葩事。熱戀中的男女總是一葉障目,而熱度過後,看清對方真面目,才發現很多事做的實在幼稚可笑。近日,青海省西寧市一起因債務引起的故意傷害案審理終結,細品案情,如能在事發之初就用法律手段解決,或許悲劇不會發生。

男子負債四處躲避,遭設計被騙到火葬場,怒捅債主致一死一傷

現年39歲的男子何某是青海省西寧市人,初中畢業後一直無固定職業。2011年,時年32歲的何某結識了西寧某銀行29歲女職員馮某,一直保持著情人關係。此後何某以做生意為由先後在馮某處借款20餘萬元,但因為關係特別,馮某並沒有索要。

時間很快輾轉到2016年6月,馮某通過何某認識了鄧某,不久後馮某向何某提出分手,隨後與鄧某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在兩人關係破裂後,馮某開始向何某索要借款,何某不堪馮某糾纏遠走貴陽躲避債務,這一去就是大半年。

2017年1月,馮某聽何某另一債主馬某說,何某現身西寧並準備賣掉自己的寶馬車,於是馮某就和男友鄧某以及馬某商量,誘騙何某前來,把還錢的事情說清楚,鄧某還說要是何某不還就把他打一頓。三人都覺得此計甚妙,於是開始著手實施誘騙行動。

2017年1月16日,馬某電話告知馮某已經聯繫上了何某,馮某在微信上說讓馬某去買點鐵絲,到時候將何某綁起來,馬某說沒有必要。隨後馬某來到馮某樓下,並讓馮某及其男友上了自己的車。三人商議把何某帶到哪,馬某說拉到車管所附近。但馮某認為還得找個偏僻點的地方,最後商議在火葬場附近對何某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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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馬某一個人去找何某,馮某和鄧某開車去了團結橋。大約10點鐘的時候,馬某在西寧市一賓館找打何某,並見到何某帶著一個女子在退房,之後由那名女子開著何某的紅色寶馬,馬某帶著他們到了城東二手車交易市場,在那裡呆了兩小時也沒有把車賣掉。

這時馬某說自己要去辦點事,何某同意了,於是馬某就開著何某的寶馬車,帶上那個女孩一起。大概下午2點左右,馬某開車到達火葬場。馮某及鄧某尾隨而來,當馮某看到何某帶著一個女子,還穿著自己買的衣服時,氣不打一處來,並怒斥何某說你還有臉穿我給你買的衣服。

何某並沒有作答,而是靠在車上,這時鄧某衝上去用右手打了何某右眼,當時把何某打懵了。大約過了半分鐘,何某突然跑向自己的寶馬車,從駕駛座取出一把匕首衝向鄧某,鄧某見狀立即繞著車躲避。何某追了幾個圈沒追上,就向馬某跑去,馬某從何某寶馬車上取出一根棒球棒與何某掄檔,沒想到一下摔倒了,這時何某右手持刀上前刺向馬某左肋和左下腹各一刀。

刺完馬某後,何某又持刀追殺鄧某,馬某趁機爬上車掉頭離開,臨走時給另一司機說讓他帶上鄧某和馮某。馬某走後,馮某攔住了何某,並讓鄧某不要動,雙方陷入僵持。馮某讓何某將自己買的衣服脫下來,何某脫下衣服,馮某拿上衣服準備和鄧某離開時,看見何某也準備開車走,於是馮某又上前堵住何某的車,讓何某把事情說清楚。

鄧某見狀喊叫馮某趕緊走,馮某聽了就向鄧某的方向走去,這時何某從另一側下車又向鄧某方向追去,鄧某又趕緊跑,誰知腳下一滑,倒在地上,何某正好撲上去用刀向鄧某身上捅了兩刀,鄧某還準備起身跑,何某又在鄧某背上捅了兩刀。馮某趕緊上前推開何某,接著封住何某內衣領,轉身看鄧某時,鄧某已經不見了。

這時候警方趕到了,馮某問是誰報的警,何某說是他報的,還說有人要搶他的車,之後警方將一干人等帶離現場。在派出所的時候,傳來鄧某在醫院傷情緊急的消息,於是馮某迅速趕到醫院,但鄧某已經搶救無效死亡。

何某在派出所留置不久,於第二天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並於同年1月底依法逮捕。經過當地檢方指控,以及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等、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證據,當地法院於同年10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何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附帶民事賠償鄧某親屬30394元、醫療費426.75元。

何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認為被害人事先預謀對其實施不法侵害,對於案件的引發存在重大過錯,一審僅認定一般過錯屬事實認定錯誤,應在量刑時對自己予以輕判。何某辯護人還請求對何某行為做正當防衛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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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輪辯駁,二審法院認為,被害人鄧某與馮某、馬某採用非正常手段解決與上訴人何某之間的經濟糾紛,對於案件的引發存在過錯。案發當天雙方在相互追打過程中,何某持刀捅刺鄧某及馬某,並致鄧某死亡。其行為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何某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

原審案件中,對何某量刑適當,鄧某家屬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中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訴求不符合法律規定,不予支持。馬某和馮某對於案件的引發存在過錯,其二人辯解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答辯意見不能成立,更不能免除,應當予以糾正。

最終法院維持何某量刑部分判決,撤銷原審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判決,由馮某和馬某連帶賠償鄧某喪葬費、醫療費30820.75元的40%,何某賠償60%。(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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