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裡
每年都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當你走在校園裡的時候
當你在宿舍忙碌的時候
突然,有人來到你的面前
或者敲響寢室的門
他的開場白是這樣的
“同學,請問你信教嗎?
我們是……
能加一下你的聯繫方式嗎?”
相信在開學季,你可能也遇到過類似這樣的情況。其實這是宗教團體在校園內利用學生心理開展宗教傳教活動。
你知道嗎
在校園內進行傳教活動屬於
非法行為!!!
那宗教信仰是什麼
你瞭解嗎?
宗教信仰是一種意識形態,
它作為一種精神力量,
是極其複雜的。
1
宗教產生的根源
認識根源:
人們有不能解釋和解決的認識問題
自然根源:
自然力在人類生活中造成的危機
社會根源:
對等級分化、戰爭等社會力的恐懼
2
宗教的本質
宗教是一種意識形態
宗教是社會歷史現象
會長期存在併發生作用
3
我國的宗教政策
我國倡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宗教事務要依法進行管理
我國實行宗教與政治、宗教與教育相分離
我國宗教既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
又在平等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對外友好交往
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
不受外國勢力支配
我國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劃重點啦
宗教滲透的定義與目的
宗教滲透以指“顛覆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環祖國統一”、“控制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以及“在我國境內非法建立和發展宗教組織和活動據點”為其目的,進行的各種宗教活動。
而境外宗教勢力為爭奪我思想陣地和青年學生,近年來,把高校作為滲透的重要陣地,通過一些境外傳教士和高校境外信教師生,利用多種方式和途徑,進行非法宗教活動,成為影響師生信仰和危害高校政治穩定的潛在因素。
面對打著宗教的旗號進行不法活動的組織,我們應該時刻警惕。
那麼,法律是怎麼規定宗教活動的?一起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八條規定: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
《宗教事務條例》
第十二條規定:設立宗教院校,應當由全國性宗教團體向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向擬設立的宗教院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報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審批。
第四十條規定: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一般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內舉行,由宗教活動場所、宗教團體或者宗教院校組織,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本宗教規定的其他人員主持,按照教義教規進行。
第四十一條規定: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非指定的臨時活動地點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贈。
非宗教團體、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開展宗教教育培訓,不得組織公民出境參加宗教方面的培訓、會議、活動等。
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傳教、舉行宗教活動、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活動場所。
第七十條規定: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傳教、舉行宗教活動、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的,由其審批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園傳教到底有何危害?
首先,我們要知道,校園不是傳教地。在宗教和教育的關係上,我國《憲法》在確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制度。其實,宗教與世俗教育分離也是國際的通識。目前除了梵蒂岡這樣的宗教國家,其他國家都不允許在學校裡進行宗教活動。校園傳教不僅違法,其本質就是一種“思想的騷擾”。
其次,宗教信仰自由不等於傳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應是保障對持有其他信仰的人,或者無神論者、不可知論者的不受侵犯。如果傳教行為可以超過法律範圍,傳教人員可以隨意在公共場所宣傳自己的宗教,爭奪信眾,這也勢必會引來社會的紛爭。歷史上諸如此類的教訓並不少見,宗教紛爭所造成的後果,其最終是對社會、甚至國家的撕裂。
遇到以下情境請警惕:
1、在路上被攔下詢問你是否對某些宗教感興趣。
2、打著各類宣傳的幌子,對你的宿舍進行“掃蕩”。
3、發放傳單邀請你參加宗教集會。
4、電話進行宣傳,勸你加入宗教。
5、在宗教節日邀請你參加音樂會、歌舞會、舞臺劇等活動。
6、通過掃描二維碼獲得小禮品來讓你加入各種宗教交流群等…
當遇到校園傳教時該怎樣做?
1、拒絕給向你傳教的人士留下聯繫方式並提醒其他同學此人的傳教行為,避免受其騷擾。
2、遇到類似情況及時向老師等報告。
在校外應該怎樣做?
要拒絕到非宗教場所參加任何宗教活動;避免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參加一些非法傳教組織開展的活動;拒絕參加某些打著公益、扶貧、就業、音樂分享等旗號開展的宗教活動;在察覺到不利於校園和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下,要及時報告班主任、輔導員或學校保衛部門。
在互聯網上遇到不明傳教人員時,不要輕信他們的宣傳,不要輕易洩露個人信息和個人困惑,以免被誤導。對與打著宗教旗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新時代的沂蒙青少年,應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團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加強科學理論知識學習,傳承紅色基因,堅定四個自信,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
關於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領,團的十八大報告這樣說。
《團的十八大報告》
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深化宣傳引導,加強儀式教育、文化薰陶,大力開展愛國主義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傳承紅色基因,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帶領青年參與共建共治共享。面向廣大青少年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守法意識、規則意識,引導青少年自覺抵制宗教極端思想傳播。
著力引領當代新青年,思想政治主旋律更加高揚。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幫助廣大團員青年深刻理解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的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學而信、學而用、學而行。引導廣大青少年樹立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我的中國夢”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青少年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堅定。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國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族團結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形式多樣、蓬勃開展。履行全團帶隊職責,在少先隊員中廣泛開展“紅領巾心向黨”等生動活潑的主題活動,從小培養他們對黨、對習近平總書記的樸素情感。
報告明確指出了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高揚思想政治主旋律以及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具體措施和意義,各級團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團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全團抓學校的工作要求,聚焦主責主業,進一步增強學校團組織活力,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加強青少年學生科學理論學習,引導他們用科學知識武裝頭腦,講科學、學科學、信科學、用科學、崇尚科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作為沂蒙青少年,生長在沂蒙精神的發源地,更要將愛國主義學習融入其中,將沂蒙精神傳承和弘揚與自身成長相結合,自覺加強道德養成,從小就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沂蒙精神的種子在心中生根發芽。
遠離校園傳教,做新時代的沂蒙青少年
讓我們跟校園傳教與被傳教堅決
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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