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潍坊市各学校这样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丰富假期生活,潍坊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引导做好国庆节期间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一、升挂国旗

国庆节期间,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突出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符合规格的国旗。国庆节前中小学举行一次由全体师生参与的、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并开展以“我爱我的祖国”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活动。

二、歌唱祖国

国庆节前后,各学校要利用大课间、课外活动、音乐课等时间,组织学生听、学、唱推荐的爱国主义歌曲(名单附后),学校也可推荐其他爱国主义歌曲。每名学生至少学会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

三、感恩祖国

各学校要开展“听爸爸妈妈讲祖国巨变的故事”,通过听父母、长辈讲解,深刻感受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祖国和家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家庭生活的变化。同时,结合此活动,开展以“祖国,我对您说”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四、赞美祖国

各学校结合实际,可开展“我爱祖国”摄影展或微视频创作,让学生从不同视角反映新时代、新面貌、新变化,激发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积极组织学生以海报、手抄报、动漫、电脑绘画等方式描绘祖国、祝福祖国、庆祝祖国生日。

各县市区、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把握国庆节假期的重要教育契机,积极开展教育价值凸显、内容丰富多样、形式喜闻乐见的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做到“校校有活动、师生都参与;唱响主旋律,共圆中国梦”。国庆期间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县市区、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LED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介,形成浓厚热烈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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