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王士祥!欢迎大家举报!

「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王士祥!欢迎大家举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士祥

身份证号:4107241960****0033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崇兴巷26号院1号

执行内容:原告刘培兰起诉被告王士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724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士祥应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刘培兰借款210000元,并应自2011年2月6日起,以借款21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刘培兰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判决生效后,被告王士祥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刘培兰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士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王士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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