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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试运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可能正式上线。新版报告采集信息将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除借贷等金融信息外,新版征信将纳入更广泛的信息,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征信报告上一旦留下负面记录,可能对信贷获批造成影响。(4月8日《大河报》)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素之一,也是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规避各种风险的必要条件,所以面对一些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为了一己之利而失却诚信操守甚至扮演“老赖”角色的现象,建立个人征信系统,让失信者付出必要的代价,就显得十分重要。
而个人征信涵盖的数据、收集的维度越细化、越全面、越精准,越有助于更全面地判断、评价一个人的诚信水平和信用情况。就是说,只有征信数据足够多,才能够更加立体地刻画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从这个角度说,此次新版报告采集信息趋于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不能说是坏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版个人征信报告里的信息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任何地方的失信,都可能会被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记录在案。而一旦有“失信”记录,那么,当个人申请贷款时,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消费贷款,极有可能遇阻。而实际上,征信报告上的负面记录,不仅影响信贷获批,还会限制当事人乘飞机、乘高铁以及其他行为权限。所以,诚信系统上的不良记录,对于一个人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也因此,对于将人们各方面的生活细节纳入诚信报告,须慎之又慎。
举例来说,将诸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等方面的状况,纳入信息采集内容,就有不妥之处。现实生活中,有人不及时缴纳电话费、水电费,其原因也可能是在“耍赖”,但也不排除用这种方式表达对于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服务质量的不满。相对而言,居民个人与这些企业相比是弱势群体,其表达不满、维护个人权益的方式,有时候就只剩下“延缓交费”这一种被动做法。
换一个角度说,在市场经济背景之下,居民个人与电信、自来水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市场交易关系,是权利与义务平等的买卖双方,他们之间一般具有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协议,一旦一方违反了合同协议,另一方完全可以采用诉诸法律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不需要计入诚信采集信息。在法律裁决之前,很难说谁对谁错,即便是计入诚信采集信息,也应该在法律途径走完、明辨孰是孰非之后。倘若个人延缓交纳水电费、电话费属于“失信”行为,那么,电信、自来水公司服务不到位、随意涨价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算不算“失信”行为也要记入诚信档案?
消费者与提供服务的企业、公司,是市场经济语境下平等的交易双方,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本着平等对待的态度来处理。征信信息的采集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有意打压任何一方。就是说,不能乱贴“失信”标签,判定个人是否“失信”的权力之手不能伸得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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