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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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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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

欠债不还、不守信用

逃废债务、规避执行

成为一种社会顽疾

如近期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的

“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案件

引发了社会舆论的持续关注

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老赖确实可恶

但也有那么一部分人

他们并非有意

而是因为法律意识欠缺

或者一时疏忽大意

一不小上了“老赖黑名单”

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近期,梁溪检察官的一句“友情提醒”成功让服刑人员避开了“老赖黑名单”

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这一次多亏了检察官的提醒啊,如果我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我的公司可就完了!”

6月21日,在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陪同下,高某从法院走出,对检察官表示了感谢。

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讲案例

今年4月中旬,梁溪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辖区扬名街道的社区服刑人员高某,判决生效以后,从未缴纳过罚金,但其经营着一家公司,应该有能力履行财产刑。

检察官仔细查阅其卷宗,并多次走访司法所了解到,高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社区服刑期间,高某的化妆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与高某的谈话中,高某表示自己在判决前已经交过7500元的违法所得,判决之后法院也未要求其缴纳罚金,所以其认为没有必要缴纳这个罚金。

“法院判了你缓刑,是考虑到你的犯罪情节比较轻,认罪态度也较好。而缴纳罚金,则正是你悔罪的一种表现,你现在还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如果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缴纳罚金,法院可以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列入这个名单你公司的经营、个人的消费都会受到影响,并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你有可执行的财产都可以对你进行追缴,到时对你的公司和个人生活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听了检察官的话,高某的脸上变得阴沉起来,“我的公司刚刚有点儿起色,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如果一次性缴纳4万元,我怕资金周转上会出现困难,但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接下来公司扩大经营,我还正准备去申请贷款呢,这可怎么办啊?”

“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一直严格遵守规定,表现良好,如果一次性缴纳4万元罚金有困难,我们可以帮助你向法院申请分期缴纳罚金,你看怎么样?”“如果真可以这样操作的话,那就太好了!”回到院里后,检察官立即制作了检察建议书递交法院,建议对高某的财产刑立案执行,并帮助高某向法院协调分期缴纳罚金事宜。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并同意了高某分期缴纳罚金的申请,高某当场缴纳了第一期罚金1万元,并表示“请检察官和法官放心,我一定好好矫正,经营好公司,按时缴纳剩余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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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人之本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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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诚信,很多人仅仅看到眼前利益,反而不清楚对自己的危害。

检察官伸援手 服刑人员避上“黑名单”

Q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一)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包括限制设立金融类公司、发行债券、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等。

(二)获取政府补贴、获得政策支持限制。

(三)任职资格限制。包括限制担任国企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高管、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限制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入伍服役等。

(四)准入资格限制。包括海关认证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等。

(五)荣誉和授信限制。

(六)特殊市场交易限制。包括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限制,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限制等。

(七)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包括乘坐火车、飞机限制,住宿宾馆饭店限制,高消费旅游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等。

END

本期素材提供:李波 张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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