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两当县检察院建立了以“法律援助、经济救助”为内容的特困刑事被害人双重救助机制,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亲民、利民,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对被救助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为一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受害人家属雪中送炭,想方设法为其提供经济救助。
9月25日上午,我院控申科干警在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元明的带领下前往两当县金洞乡大滩村到被害人家中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经了解在2018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孟某因琐事与其父发生争吵,双方在争吵过程中,孟某失手将其父亲推到在地,过失致人死亡,我院依法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家属何某常年卧病在床,家中没有劳动力,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我院确定何某为司法救助对象。
根据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医疗等方面陷入特别困难境地的,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采取一次性发放现金的形式,救助金额为2000元以上、4万元以下。救助金额根据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所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以及刑事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
两当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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