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轉發《浙江省普法教育領導小組關於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轉發《浙江省普法教育領導小組關於在全省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三屆歷次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實施“十三五”規劃、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強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政協支持的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認真落實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清單,確保“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要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習宣傳黨內法規,學習宣傳重點工作和重點領域的法律法規,更好地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要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和水平;著力推進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養成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進一步引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新居民和其他社會成員學法用法,提高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主動性。要切實加強浙江特色法治文化建設,不斷優化法治宣傳教育格局,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要通過深入實施“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進一步增強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為實現“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兩富”“兩美”浙江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浙江省普法教育領導小組關於

在全省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

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全省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順利實施完成,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建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我國法治宣傳教育指明瞭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決定,對我省法治宣傳教育提出了新目標、新任務和新要求。為做好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三屆歷次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統領,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八八戰略”為總綱,以“幹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為新使命,按照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部署,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紮實推進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進一步增強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為實現“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兩富”“兩美”浙江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二)工作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積極服務“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積極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堅持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作為法治建設的大平臺、活教材,讓普法更接地氣、更有重點、更顯實效。

——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不同地區、部門、行業的實際和特點,針對不同對象的法治需求,分類精準實施法治宣傳教育。突出抓好重點對象,帶動和促進全民普法。

——“三治”結合,普治並舉。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促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引導群眾在法治實踐中學習法律、運用法律,提升法治素養。

——改革供給,提高實效。總結經驗,把握規律,以群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健全機制,協同推進。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落實普法責任制,整合社會資金、社會力量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強化監督、評估和考核,共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

(三)主要目標。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依法治理紮實推進,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法治文化建設蓬勃發展,宣傳形式和有效載體日益豐富,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性進一步增強;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法治宣傳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化、常態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力爭到2020年,全省公民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黨員黨章黨規意識走在前列,全社會尊崇憲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圍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把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推動全社會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深入學習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宣傳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黨內法規建設的生動實踐,使全社會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深入學習宣傳歷屆省委有關法治建設特別是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決定的重要精神,宣傳法治浙江建設的生動實踐,進一步加深對法治浙江建設的認識和把握,增強全社會參與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以全民學憲法為主題,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的最根本保證,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憲法基本內容,宣傳憲法的實施,落實憲法宣誓制度,認真組織“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推動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教育引導全省一切組織和個人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增強憲法觀念,捍衛憲法尊嚴。大力宣傳憲法相關法,提高公民依法參與政治活動的意識。大力宣傳民法商法,提高民事主體依法調整民事關係和商事主體依法調整商事關係的意識。大力宣傳行政法,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行政相對人遵守行政管理秩序的意識。大力宣傳經濟法,提高經濟法主體宏觀調控、市場規制的意識。大力宣傳社會法,提高全社會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識。大力宣傳刑法,提高公民預防和抵制犯罪的意識。大力宣傳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法定程序解決社會糾紛的意識。大力宣傳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促進我省地方性法規的貫徹落實。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三)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新形勢新要求,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宣傳教育力度。突出宣傳黨章,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尊崇黨章,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和協調,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範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利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載體,充分發揮各類廉政、法紀、革命傳統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將黨內法規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教育和作風教育相結合,提高黨內法規宣傳教育實效。

(四)深入學習宣傳重點工作和重點領域的法律法規。樹立普法工作跟著重點工作走的理念,將法治宣傳教育與我省“十三五”規劃確定的重點工作結合起來,深入宣傳浙商迴歸、創新驅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換三名”“一打三整治”、市場主體升級、小微企業成長、七大萬億產業培育和特色小鎮建設等相關法律法規,把依法推進“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點工作作為法治宣傳和法治實踐的大平臺、活教材,助力加快經濟轉型升級。深入宣傳G20杭州峰會、世界互聯網大會、“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海洋經濟區、新型城市化、生態文明建設等相關法律法規,助力提升浙江發展水平。深入宣傳金融、稅收、統計、安全生產、知識產權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安、國家安全、網絡安全、民族宗教、消防、禁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助力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深入宣傳教育、就業、醫療衛生、收入分配、社會救助、社會保障、信訪、仲裁、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助力創造美好生活。

(五)深入推進浙江特色法治文化建設。堅持文化引領、法治融入,培育法治理念,倡導法治生活,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文化氛圍。把法治文化建設納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法治文化與民俗文化、行業文化、地域文化融合發展。大力發展法治文化創意產業,繁榮法治文化作品創作,把法治文化作品納入各級文化作品創作評審內容,納入藝術、出版扶持和獎勵內容。以浙江省“互聯網+普法聯盟”為依託,引進鼓勵各類企業、文化團體參與法治文創產品的創作與推廣,培育法治文化精品。繼續組織開展“流動大舞臺——法治宣傳浙江行”等活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納入城鄉建設規劃設計,不斷增加基層公共設施的法治文化元素,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力爭到2020年,每個市都建有一定規模和水平較高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文化公園、法治文化廣場等陣地,實現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法治文化景觀帶全覆蓋。發揮道德文化與法治文化的互促互進作用,大力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當代浙江人共同價值觀,促進法治文化建設。

(六)不斷優化法治宣傳格局。堅持鞏固傳統媒體、完善網絡媒體、發展移動媒體,實現全省法治宣傳的全媒體、全過程、全覆蓋發展。繼續發揮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等傳統媒體作用,開設常設性法治宣傳教育專欄(題)、熱線訪談、法治欄目劇等節目,針對社會熱點和典型案(事)例及時開展權威法律解讀,引導社會法治風尚。鞏固網絡法治宣傳陣地,大力加強以浙江公共法律服務網、浙江法治在線網等法治類網站集群建設,積極推動其他各類網站開展公益普法,形成規模效應。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深入研發互聯網、手持閱讀器、手機閱讀平臺等傳播載體的法治宣傳功能,積極運用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服務窗口觸摸屏、公交移動電視等推送法治宣傳教育內容。整合全省各類新媒體法治宣傳資源,形成新媒體法治宣傳矩陣,到“七五”普法末期,在全省實現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公共視聽載體等新媒體法治宣傳平臺全覆蓋,建成一批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法治宣傳新媒體品牌工程。加大新媒體法治宣傳產品研創力度,建設全省法治宣傳教育雲平臺,健全完善我省法治宣傳教育資料庫。

(七)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推進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以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鄉鎮(街道)等法治創建活動為抓手,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四民主三公開”為核心,完善建設標準,提升建設質量,加強動態管理,不斷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區)建設,提高村(社區)幹部依法治理能力。深入開展誠信守法企業、依法治校示範學校等法治建設,推進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發揮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的積極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為引導、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

三、對象和要求

法治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點是國家工作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新居民。

(一)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司法部、國家人力社保部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切實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健全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議學法、重大決策專題學法、領導幹部下訪律師隨同、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法律考試,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法律考試製度,做好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正式任職時憲法專題學習和公開向憲法宣誓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基層黨組織學習內容,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其他相關培訓機構培訓的必修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在其他各類培訓中融入法治教育內容。各單位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定期組織開展法治講座、法治研討等活動,為國家工作人員學習法律創造條件。建立網絡學法學校、網絡學法課堂、手機客戶端學法專欄等,豐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平臺,通過集中考試、網絡考試、學分制學習等形式,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年度法律考試製度化、規範化。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情況考核評估,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建設考核指標,增加考核的分值權重。健全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探索建立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測評指標體系,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帶頭遵守憲法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

(二)加強青少年學法用法工作。根據國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要求,結合《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實施,進一步健全學校法治教育的內容與體系,切實推動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後學校法治教育課時、教材、師資的落實。在小學普及憲法和基本法律常識,在中考、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識內容,加強對高等院校學生的法治教育,增強其法治觀念和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推廣校園法治晨會、法治班委等做法,在開學第一課、畢業儀式中有機融入法治教育內容。加強法治課教師隊伍建設,開展優質法治課件評比,定期組織法治課教師、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輪訓,並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劃。將學生法治教育納入教育督導範圍,探索建立學生法治教育考核評價體系。建立浙江省依法治校標準,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在依法治校實踐中培養青少年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強化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網絡建設,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開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積極整合和動員社會力量協同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設,力爭到2020年,各市、縣(市、區)綜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實踐活動覆蓋全體中小學生。依託基層法庭、檢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單位和村(社區)等基層組織,加強對有不良行為青少年、閒散青少年等特定青少年群體的法治宣傳教育。充分尊重青少年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主體地位,引導在高等院校、職業學校、中小學成立學生法治社團,在法治社會實踐中激發青少年學法興趣,培養法治信仰。

(三)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順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再創民營經濟新優勢、推進金融創新發展等新形勢,完善和落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提高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發揮各職能部門及社會組織作用,定期組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開展法治講座、法治研討、集中輪訓等形式的法律知識培訓。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提高企業防範法律風險的意識和能力。以法律進企業等活動為載體,教育引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增強法治意識和信用意識,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推進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把企業遵法守法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和評先評優重要內容。企業要根據自身條件,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學校、法律圖書室等,為職工搭建學法平臺,大力開展具有地方、行業特色的企業法治文化活動。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的法治培訓,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認真履行經營管理責任,建立完善職工學法用法制度,確保職工法治教育落到實處。

(四)加強新居民學法用法工作。強化“誰用工誰負責”意識,落實居住地、用工單位主體責任,推進新居民法治宣傳教育制度化。在新居民集中的村(社區)、規上企業等建立有人員、有場地、有制度、有計劃、有教材的“五有”法治宣傳教育點。把新居民法治教育和辦理居住證、人員招聘、上崗培訓等相結合,加強與新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社會責任意識教育。推廣新居民普法講師團做法,開展“鄉音”法治宣傳教育,指導各協會商會對會員開展經常性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以法治夏令營等活動為載體,加強新居民未成年子女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新居民法治教育列為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標,新居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列為新居民積分制管理中的計分項目。

(五)加強其他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建立鄉鎮(街道)為主導、村(居)為主責的基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重點加強村(社區)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等法治培訓。探索建立村(社區)幹部任職法治培訓考試製度。積極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網格長的作用,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以案釋法活動。充分利用農村文化禮堂、村(社區)學校等場所,開展經常性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宗教政策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等活動,普及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等法律法規。探索建立外籍人士法律服務站,通過舉辦外籍人士學法沙龍、定製多語種專題法治宣傳資料、提供涉外法律政策解答等方式,為外籍人士提供多方位法律服務。

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本地本部門的重點對象,以深化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法律六進”主題活動為抓手,因地制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第七個法治宣傳教育五年規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到2020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前三季度)。召開“七五”法治宣傳教育部署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制定責任分工方案。各地各部門根據本規劃制定本地本部門法治宣傳教育五年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市和省直各單位制定的“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報省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上半年)。依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法治宣傳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年度考核和專項督查。2018年開展中期督查,確保“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分步實施、全面落實。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0年下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省“七五”法治宣傳教育檢查驗收組對各市和省直各單位的“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各地各部門相應成立檢查驗收組,對本地本部門的“七五”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情況開展檢查驗收。

五、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的領導,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聽取法治宣傳教育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黨委、政府綜合目標考核、綜治考核、文明創建考核和新農村建設考核等內容,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等考核中科學設置法治宣傳教育的權重。各級人大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並在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及新法頒佈實施過程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各級政協要積極為法治宣傳教育匯聚力量、建言獻策,開展專題視察和調研。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切實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二)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普法教育領導小組每年要將法治宣傳教育情況向同級黨委(黨組)報告,並報上級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各級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自身建設,認真履行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職能,充分調動各地各部門積極性,發揮各自優勢,形成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創新發展的合力。要結合各地各部門實際,分析不同地區、不同對象的法律需求,區別對待、分類指導,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查找短板,解決問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深入。加強理論研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發展動力。

(三)健全工作機制。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以社會化運作為核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引社會組織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實行法治宣傳教育項目化制度,力爭用5年時間形成類別恰當、規模適度、佈局合理的全省法治宣傳教育項目體系。統籌協調各級各部門各行業法治宣傳教育力量,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分層分類建立社會化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建設,選聘優秀法律和黨內法規人才充實普法講師團隊伍。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法治宣傳志願者隊伍,通過重點扶持、積極引導,培育一批法治宣傳志願者優秀團隊和品牌活動。鼓勵建立專業化、公益性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加強工作考核評估,完善我省法治宣傳教育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形成第三方社會組織獨立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績效評估機制。進一步健全激勵機制,樹立一批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典型,發揮引領示範和帶動作用。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基礎制度建設,推動浙江省促進社會普法教育條例立法工作。

(四)落實普法責任。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使案件審判、行政執法、糾紛調解和法律服務的過程成為向群眾進行法治宣傳教育的過程。加強司法、行政執法案例整理編輯工作,推動有關部門建立司法、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定期向社會公眾發佈制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各行業各單位在管理、服務過程中,結合行業特點和特定群體的法律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和手機媒體等大眾傳媒要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制度,自覺履行普法責任,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公益廣告投放比重,及時更新宣傳內容。對重大案件、敏感事件的報道,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認真執行新聞宣傳紀律,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學習宣傳黨內法規的職責,把學習黨內法規作為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黨內法規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五)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重點保障,專款專用,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各部門各單位根據法治宣傳教育的工作任務,安排專門經費。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法治宣傳教育事業給予公益性投入。積極利用社會資金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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