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探險:買重疾險是爲了報銷醫療費嗎?

後臺經常有寶爸寶媽給小七留言,諮詢重疾險怎麼使用和報銷?

首先我想說,重疾險是給付型的保險,不可以報銷。

那什麼可以報銷呢?醫療險。

今天小七就和大家分享一下重疾險和醫療險的區別。

很多人把兩者混問一談,但兩者有明確的區別

1 醫療險

醫療險:是發生了醫療費用,憑醫療費用的單據來進行報銷的保險

醫療險是明顯的補償型保險,其賠付額度,不會超過客戶看病實際發生的醫療費。

而且,醫療險通常還會限制看病所使用的藥物,部分醫療險會參照醫保,在醫保範圍內的才可以報銷(現在也有些公司產品已突破社保用藥範圍,但其總報銷額度,不會高於實際醫療花費。)

2 重疾險

重疾險確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發生合同約定的醫療治療行為進行固定給付的保險,與實際花多少費用沒有關係。

如果客戶買了50萬的重疾險保單,在保障期內,只要客戶確診了惡性腫瘤(癌症)或合同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就會賠付,不管客戶實際醫療花費多少。

極端一點,就算客戶確診後直接放棄治療,保險公司也會按照50萬進行賠付,與是否去看病,去哪看、花費多少錢無關。

舉個例子,現在癌症的發病率很高,但是很多癌症實際治療花費相對較低,比如說甲狀腺癌、直腸癌等。這些一般花費10萬以內就可以治療,但是隻要你買的保額足夠高,賠付50萬或100萬都是可以的。

也就是說賠付的金額主要看實際購買的保額,與治病花的錢沒關係。

一些客戶會發現,得了甲狀腺癌後,花了幾萬塊醫療費,卻一次性獲得賠付幾十萬,算一下反而還賺了錢。

所以,重疾險的特點是:

1、賠付簡單,不用憑醫療費用發票報銷

2、不受社保用藥限制

3、買的多就賠得多

3 重疾險的誕生

重疾險,在設計之初就不是為了報銷醫療費而來的。

重疾險最早是由南非醫生巴納德博士發明的,因為他發現,經他治療的病人,得過重大疾病的,治療期間基本已耗盡了財產。當他們出院後,雖然身體活著,但是他們在財務上的能力已經死了,經營和賺錢能力不足以讓他們在病後享受很好的恢復和療養。

醫療行為只能治療病人的身體,卻無法拯救病人家庭的經濟。

由此,發明了重疾險。

所以,重疾險天生就不是為了報銷醫療費用而存在的,而是為了確保病人的家庭經濟恢復而誕生的。

4 損失補償能力

比較醫療險和重疾險的損失補償能力:

小七探險:買重疾險是為了報銷醫療費嗎?

醫療險只能賠付治病本身所產生的直接醫院花費意外,其他費用均不在範圍之內。

考慮到重疾對家庭的深遠影響,所以小七建議,條件允許的話,重疾險購買的額度,儘量要高於你3年的累計工作收入。這樣,一旦發生了重疾風險,對個人及家庭的影響會大大降低。

5 寫在最後

當然,醫療險不是沒有必要,醫療險的使用頻率較高,適合用於日常小病的保障和治療費用補充。

醫療險是為了補償正常的醫藥治療費損失,重疾險則是為了補償長期的家庭收入損失。

所以醫療險和重疾險並不衝突,兩者之間還可以起到有效的補充。

但一定不要搞混,不然理賠的時候很可能會遇上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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