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規定:從即日起,不滿65歲老人錯峯出行免收景區門票

封面新聞記者 張想玲

從10月1日起,新修訂《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將正式啟動實施。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也是自1989年出臺《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8年以來首次修訂。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新《條例》中明確提出,老年人錯峰旅遊免收門票,父母住院子女最多可請15天護理假……一大波涉及老年人及其子女的利好正走進四川人的生活。

利好1

不滿65歲錯峰出行 免收景區門票

《條例》規定,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位的景區除對65週歲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外,對不滿65五週歲老年人避開國家法定節假日出行高峰也予以免票。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為配合《條例》實施,在今年8月份,四川省發改委關於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省內的九寨溝、黃龍、峨眉山、樂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等6大國家5A級景區門票價格在下調的基礎上,10月1日起,對65週歲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對不滿65五週歲老年人避開國家法定節假日出行高峰也予以免票。“我今年64歲,就差一個月就滿65歲。以前跟老夥伴出去耍,別個都免票,我還要花錢買門票。”成都居民馬成告訴記者,新規出來後,以後就可以敞開耍了。

“此舉既符合省委省政府發展旅遊大省和脫貧攻堅中心工作的要求,未完可提高四川景區知名度和美譽度,吸引遊客和外來人口入川,拉動交通、酒店、餐飲、康養等產業發展。”有關負責人表示。

利好2

老人生病住院 子女可休最多15天護理假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對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均給予其護理照料時間,最大程度滿足老年人現實需要。

《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在我看來,這是對於獨生子女最大利好。”成都市民周先生告訴記者,由於自己是獨生子女,雙親年齡都已超過70歲。平時最怕父母哪個生病了。周先生說,之前父親因為骨折在醫院住了將近一個月。他和愛人輪班倒,醫院單位兩邊跑,折騰慘了。“這下好了,還可以請護理假。”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為了兼顧中小企業和私營企業的發展,平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訴求,進一步增強條例的可操作性,《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利好3

關注失獨老人 加大對特殊家庭老人扶助

失獨老年人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條例》給予了重點關注,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發放特別扶助金”外,還對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護理補貼保險制度、居家養老服務支持制度、優先安排入住養老機構作了規定。

四川省目前農村養老設施不足,農村留守老年人尤其缺乏精神慰藉。《條例》中關於建設和發展相對集中的區域性養老服務平臺,將養老服務延伸和輻射到戶的相關規定,將進一步增強農村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居住在老舊小區中高樓層的老年人對加裝電梯需求迫切,《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組織領導,採取部門聯動、簡化工作流程、加強全程監管、給予資金補貼等方式,推進符合增設條件的已建成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從地方立法層面推動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發展,為“適老化”設施改造再添新動力。《條例》將高齡津貼、護理補貼和養老服務補貼三大津補貼普惠制度入法,對高齡、生活不能處理、經濟困難、失能等老年人從經濟上給予一定兜底性保障,體現社會制度優越性,有利於全體老年人共享改革開放發展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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