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越吼孩子越叛逆,教育孩子立下這12字規矩,家長不用再吼叫

在商場,一家四口在麥當勞門口吵嚷開。孩子吃了一個甜筒,還想要再吃一個,家長們意見一致,不行。孩子使出了一招撒潑打滾,倒在商店門口嚎叫,於是媽媽大聲開吼,爸爸則是擼起袖子眼看就要一巴掌上去,而奶奶已經蹲在地上勸孫子,掏出錢準備再給孩子買一個了。

這一幕真是生動形象地向我們表述了為什麼父母給孩子立規矩屢立屢敗,立規矩全靠吼罵打,結果還不盡如人意。

打滾撒潑是孩子反對立規矩的一記殺手鐧,其殺傷力不僅僅波及這一時一事,基本上可以輕鬆瓦解爸媽所立的所有規矩。不管你是吼是叫是罵,都難以抵禦這一招,可以說是獨孤求敗的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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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裡有12字訣,用這個方法立規矩,保證讓孩子乖乖遵守,家長也不用費力氣。這12字訣就是:有協商、要明確、給時間、言必行。

有協商

作為家長,自覺有天然的權威和強權,於是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按照自己的心意來,完全不顧孩子的感受以及孩子能否做到,就擺出強權嘴臉,簡單粗暴地告訴孩子,“不行,不許,我說的算!”

這樣孩子可能會因為你的強權起了反抗之心或者對你說的道理產生質疑拒絕遵守。

所以家長應該以平和的語氣、平等的態度和孩子商量,這件事你覺得要做到什麼樣,爸爸媽媽認為你能做到什麼樣,雙方取一個都可以接受的程度作為規矩。這樣孩子有了參與感,做著自己爭取來的事情,自然會覺得開心,也不會輕易去違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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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確

很多時候家長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喜歡絮絮叨叨一大堆,但是對於孩子來說,他們的理解能力不夠,自我控制能力不夠,對於這些複雜的規矩無法理解進而變得糊塗,違反起來也就毫無顧忌了。

所以給孩子立規則的時候,要簡單、明確。對於孩子來說,否定句比肯定句更難理解,所以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多說你可以:你每天可以吃一根甜筒、你可以洗完手再吃飯、你可以吃媽媽給的零食......而不是一味地告訴孩子,不能不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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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時間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給孩子立規矩應該要靈活應用。孩子忘性大,第一天可能會忘記,遵守得不夠好,我們應該多給孩子點時間,讓他適應改變。

如果孩子需要時間適應,家長應該在不違背原有規矩初衷的基礎上給孩子一點時間,但是一定要提前商量好這個時間範疇,如果到時間還沒有遵守就需要接受懲罰,這個懲罰的方式也應該提前商量好。

言必行

我們可以看到,上面的例子中孩子一招致勝的撒潑打滾緣於奶奶對孩子的放縱。有時候孩子不遵守規定就是因為家長之間不統一執行或者有時候家長自己因為種種原因破壞了規定。

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最要不得的就是家長態度的不堅定。爸爸媽媽堅持的事被爺爺奶奶破壞了,於是孩子學會了找爺爺奶奶撐腰;前期堅持的事孩子一生病,家長立馬心疼地立場全無,於是孩子學會了撒嬌賣萌鑽空子;因為出門在外事事不便所以暫時將規矩放一放,於是孩子有樣學樣以此反駁家長......一旦孩子養成了這樣的壞習慣,就會變得越來越難教育,這種局面很難扭轉。

所以規定一出,必須執行,所有的家庭成員、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守,久而久之,孩子養成習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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