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個地區會成爲「地區」這種地級單位最後的絕唱?

上世紀1980年代初之前,我國地級管理層以派出機構為主體,稱為“專區”或“地區”。1983年以後,全國各地“地市合併”、“撤地設市”陸續展開,至上世紀90年代末,地級管理層基本變成了一級行政區劃建制,地級行政體制中“市管縣”和“州管縣”體制取代了“地區管縣”。1970年代全國共有174個地區,隨著去年到今年年初西藏和新疆展開撤地設市工作,全國現在還有阿里、那曲、山南、阿勒泰、塔城、阿克蘇、喀什、和田、哈密、大興安嶺10個地區。這10個地區哪一個會成為最後的絕唱?

哪一個地區會成為“地區”這種地級單位最後的絕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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