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量刑:立功

刑罰量刑:立功

刑罰量刑:立功

第六十八條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一般立功)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立功的類型:1、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查證屬實的;2、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通過職務掌握的不行)3、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自己額外努力,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的行為); 【注意】提供同案犯的體貌特徵、聯絡方式、藏匿地址的不算立功,提供其他案件的除外。4、阻止他人犯罪。

共同犯罪中的自首與立功 如果想在同案犯身上立功,有兩個途徑:

①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

以外的犯罪,查證屬實; ②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同案犯

法律效果: 1、一般立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2、重大立功,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